索 引 号 | 640400030/2023-00217 | 发文时间 | 2023-07-25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科室(中心):
现将《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固政办发〔2023〕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固原市政务公开“1335”模式,以政务服务标准化引领,聚焦“固原帮办”、“微政务”、政务服务标准化等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聚焦政务服务标准化、“固原帮办”“微政务”“多事合一”“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办不成事”“智能审批助手”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政策及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实施情况。
(二)抓好审批服务管理信息公开。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重点任务落实清单的通知》(固政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按季度公开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推进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切实抓好议案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人大代表关于“村级可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申报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定期领取待遇资格申报、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等45项事项”建议的办理结果,定期公开政协委员关于“扩大共享调用范围,减少纸质证照提交”提案办理结果。按照《关于印发〈固原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的通知》(固双随机办〔2023〕1号)文件要求,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领域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根据依申请公开文件印发情况,按季度公开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
三、做好政策发布和解读咨询机制
(一)做好政策集中发布。对“固政规发”“固政办规发”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文件正式版本,确保发布的行政规范性发布机构、发布年份、文件标题、文号、有效性要素齐全,文本内容可检索可复制粘贴、有下载功能等。在制定签发公文时,严格按照文件公开属性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公文规范发布,及时动态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
(二)推行政策多元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政策文件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政策文件要制定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视频动漫解读模板,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文件解读需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在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解读科室及政策咨询办公电话等。
(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服务点统一挂牌标注“政务公开”标识。做好政策咨询引导工作。
四、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一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按照决策事项推进过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征求意见公告、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二)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做好各类热线电话、领导信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反馈到我局有关问题答复工作,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线上办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推行在线上线下、PC端手机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三)深度推进政府开放。9月底前组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政府开放的主题和内容,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予以确定。
五、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平台
(一)强化政府网站“总入口”地位。不断强化政府网站“总入口”地位,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信息应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发,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广泛推送。
(二)推进政务数据整合共享。着力打造惠企利民、群众满意的“网上政府”,数据发布做到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同步发布,确保同质同效。起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于正式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选登。
(三)常态化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持续规范机关网络工作群管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有效杜绝“指尖泄密”,12月底前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一次清理报表。
六、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一)优化评估考核保障体系。积极做好2023年度全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年度效能目标考核问题整改,查短板、补弱项,对标自治区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二)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时,必须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报备。
(三)积极开展创新亮点创建工作。重点围绕“固原帮办”“微政务”“公开专区”“政策咨询服务点”等工作,深入挖掘提炼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着力打造政务公开品牌,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四)统筹做好公开与保密工作。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对本单位、本领域提出的公开要求,严格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的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未成年人信息,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五)建立任务落实台账。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固原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审批服务管理任务台账,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于8月15日、12月5日前对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固原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展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附件: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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