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地震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地震局 发表日期:2016-03-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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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固原市地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信息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将《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列入理论学习计划,利用周五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条例》和《要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机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吴秉银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乔金龙同志担任,成员由机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同时成立了以副局长乔金龙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审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和上传,规范有序推进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三)健全制度,务求长效。

一是修改完善了《固原市地震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固原市地震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固原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明确了责任人和具体职责。二是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并要求机关各科室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工作成效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86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公开179条,单位内部公开7条,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公开内容涉及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项目,对外公开包括: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情况、部门职权及其法律依据、行政审批事项及完成时限、国内外震情信息等,对内公开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差旅费及招待费等开支情况、人事工作等。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内部文件、召开全体职工会议等形式。对拟以公开的内容在公开前经过审议小组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在办公室门口设立信息公开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

  2015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政府信息工作的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够透彻,信息公开还需创新,一些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高。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及时编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加强门户网站公开平台管理,做好市地震局政务微博等新网络平台的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工作,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有针对性的网上信息服务。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评估,引导各科室认真落实职责,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信息外,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做到应公即公,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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