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地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地震局 发表日期:2024-01-29 08:00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固原市地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固原市地震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其中,震情信息37条,地震科普知识20条,工作动态28条,部门文件4条,部门会议5条,部门预算1条,部门决算1,机构信息1;通过宁夏地震信息网公开市县工作信息4条;通过“固原防震减灾”新浪微博发布微博11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市政府网站和“固原防震减灾”新浪微博发布内容管理,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信息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意识形态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全年未发生严重表述错误、失泄密、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通报。

(四)平台建设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地震公示专栏,及时公开震情信息,定期发布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接入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查询系统,便于公众查询数据。严格执行“固原防震减灾”新浪微博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设置专人负责运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

    (五)监督保障加强制度保障,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安全岗位和人员管理等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全过程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与保障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1名,专职工作人员1人,并向市政务公开办备案。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加强网络安全、保密、意识形态、政务公开等领域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干部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策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宁夏地震局对防震减灾领域提出的公开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限、格式要求,加强内容管理和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格式规范、要素齐全。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明确文件解读范围,对于应当进行解读的文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制作图文解读模板,加强短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提升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任务台账政府网站公开,按时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任务进展情况。做好公共财政、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文件标题、文号、有效性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强化政策沟通咨询信息维护,进一步完善固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防震减灾政策知识库,发布“固原市政策问答”平台信息16条。认真开展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切实增进公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了解。定期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单位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