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经济技术合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经济技术合作局 发表日期:2016-03-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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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固原市经济技术合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行,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真实、全面、规范进行,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蒙会林为组长,副局长杨晓曦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原市经济技术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落实。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局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在市政府大厅设投资服务科窗口,专门收集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明确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建立了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实施量化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经济技术合作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年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通过宁夏固原招商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包含了政策法规、投资指南、招商信息、办事流程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当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43件,都已按时办结,未收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未予公开。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市经济技术合作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经济技术合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三是及时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和水平;三是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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