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财政局 发表日期:2016-03-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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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固原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信息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至2015年12月31日。

  一、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注重工作时效,实行动态公开。

  一是在固原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开《关于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说明》及附表。

  固原政府网站

  二是根据固原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固原市本级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固财预发[2013]78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固原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固财预发[2014]147号)文件,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于3月31日前在固原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及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全部公开2015年固原市本级政府总预算和部门预算,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固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下达固原市本级2015年度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固政发[2015]14号)及其附表“固原市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表、固原市本级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固原市本级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固原市本级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固原市本级2015年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已在固原政府网站全文公开;71个部门及其下属的部门预算按照财政规定的统一格式目前也正陆续在固原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及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全部公开。

  (二)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公开预算信息。

  将预算编制情况全部报送人大,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在编制财政预算(草案)时,根据财政部关于计算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有关规定,完整计算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足额安排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并将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情况和包括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在内的各项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在《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中全部反映,并将《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说明》及其附表做为《关于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的附件全部提交给市人大财经委审查,经市人大财经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审查修改后,在2015年2月3日召开的固原市人大和政协“两会”期间,将《关于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本级2015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说明》及附表全部发放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手中,做到人手一份。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政府预算后,在20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给市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并将部门预算全部报送给市人大,报送内容包括部门和单位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分资金来源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收支功能科目全部列到“项”级科目。

  预算信息公开

  (三)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深化公开内容。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注重将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农业及廉租住房补贴等民生领域、城市建设项目和支持产业发展等重点支出的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情况面向社会公开。通过《固原日报》、固原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和《财政工作情况通报》以及社区公告栏等媒介及时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四)专项资金分配公开。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开范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市县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制定了《固原市本级专项资金公开目录》,将目录中涉及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农业、扶贫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16类专项资金全部通过固原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和“政务动态”等网页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告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市财政负责公开直接安排到各部门(单位)的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各部门(单位)负责公开由其分配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支出资金的分配情况。

  (五)政府采购公开。

  为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竞争,我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在“中国宁夏招标与政府采购网”和“固原政务网”上公开,使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政府采购公开

  (六)非税收入收费公开。

  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及时公布和清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使收费标准及项目更加明确清晰。

  (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把办理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和财政信息公开的有利契机,全面完成2015年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共筹措资金1,200万元,专项用于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束后通过《财政工作情况通报》反馈给每一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近年来,我局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实工作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

  二、2014年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于2015年9月14日向固原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关于市本级2014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以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及附表,并将报告全部发放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手中,做到人手一份。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政府决算后,于20日内将部门决算批复给市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固原市政务网站

  (二)在固原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开《关于市本级2014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以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及附表,公开内容涵盖2014年度财政全口径决算(一般公共管预算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和市本级201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三)根据固原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固原市本级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固财预发[2013]78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固原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固财预发[2014]147号)文件,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于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在固原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及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全部公开2015年固原市本级政府总决算和部门决算,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固原市2014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固原市2014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支决算表、2014年度政府型基金收支决算表、固原市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等已在固原政府网站全文公开;71个部门及其下属的部门决算按照财政规定的统一格式目前也在固原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及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全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收到各类申请15条,全部按时办结,无延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六、投诉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举报、投诉。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组织协调能力不足、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2016年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围绕我局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进一步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在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公开内容丰富多彩,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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