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公安局 发表日期:2016-03-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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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固原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信息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固原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纳入执法考核评议范畴,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公安局成立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有序开展。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条例》、《2015年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完成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服务事项等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图的编制、优化工作,并在公安厅的互联网门户网站统一公布。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市公安局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培训会,并对照年初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编制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各单位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职责,并在各单位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各单位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拓宽渠道,及时公开。市公安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市政府政务外网和市公安局互联网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使服务窗口面向更多的服务对象。三是通过在车管所服务大厅、事故、秩序处理窗口设立公开栏、公示栏、利用LED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通过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推行警务信息公开。五是通过“平安固原”微博和微信,及时公开全区公安工作有关信息,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六是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全区公安工作有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执法公开、阳光警务和便民服务公开为重点,做好执法依据、流程、便民服务和重点案事件的及时公开。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项目认真审查,分门别类整理,对一些不符合新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围绕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为方便群众办证办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2015年,在全市推行跨市县网上迁移户口、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异地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同城化”等4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并向社会公布。2015年,对本部门(包括市、县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及规范,编制了《固原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于2015年12月15日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同步发布。同时,按照要求及时编制市公安局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相关内容,形成《关于公布固原市公安局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并在部门网站、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同步公开。围绕国家和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加强舆情跟踪、突发性事件处置中信息公开工作。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和舆情导控工作中的信息公开,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突发性事件发生特别是引发舆情后,本级公安机关及有关业务部门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分析研判舆情类型和等级,根据需要明确媒体接待部门,确定新闻发言人,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和微博等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公开有关突发事件的权威准确的信息,包括已掌握的突发事件的性质、发生和发展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对属于重特大的事件和舆情,滚动发布新闻,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纪律,现场发布由现场最高指挥员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未经本级政府或公安机关主管负责人批准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发布事(案)件信息、接受或邀请媒体采访,向媒体爆料。对国内外媒体记者申请采访的做出及时受理。对已经批准或规定可以采访的记者,热情接待,及时通报信息,并主动提供电话、传真、网络等服务。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一是进一步对固原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改建完善,专门设立了新闻发布和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等栏目,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布我局政务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我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代表公安局对外发布新闻,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以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名义发通稿等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公布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重大行动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行政管理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先进典型事迹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违法违纪案件,以及需要澄清辟谣、消除不良影响的事件等,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5年以固原市公安局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整理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目录、材料以及历年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分送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场所,以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同时按要求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部署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并及时上传、更新的政府信息。2015年,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布市公安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和2014年局属部门决算情况,共公开公安要闻118条,工作动态2305条,通知公告24条,警方提示497条,警情通报572条等信息。在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共公开7条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5年,我局网上公安局受理局属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件7件,由市局法制支队来牵头答复,这7件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分别涉刑侦、交警、禁毒等部门,其中,完全同意公开信息6件,同意部分公开信息1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市公安局下设车管所和出入境办事大厅两个服务窗口,作为市行政中心的分中心进行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单位及个人,及时优化、公开办事流程,合理压缩办理时限,始终把规范服务、便民利民、亲切服务融入接待办理的全过程。2015年我局两个窗口单位规范办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973件,其中,办理交警事项2308件,出入境办9467件;接待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回复依公安机关信息公开7人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业务办理和咨询接待的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无投诉现象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四)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5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其他费用。

四、因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共办理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10件,全部按时办结,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并在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进行对外进行了公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欠缺。目前,市公安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只有兼职人员,业务不熟,水平有待提高。

2、公安机关是重要涉密部门,涉密信息比重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量,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升其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管理能力素质。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面。

七、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的有关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更新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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