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公安局 发表日期:2018-05-1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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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固原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范畴,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特别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执法公开、阳光警务和便民服务公开为重点,全力做好执法依据、流程、便民服务和重点案事件的及时公开,保障群众在执法活动中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一年来,我市公安机关未发生因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维护公安机关良好执法形象。

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有效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固原市公安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公安机关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固原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自治区公安厅《全区公安机关推进执法公开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成了局属各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服务事项等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图的编制、优化工作,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统一公布,以制度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宣传部和网信办举办的政务公开和宣传方面的培训班,并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务、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编制的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各单位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职责,并在各单位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各单位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市政府政务外网、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全市各窗口单位按照区公安厅《窗口单位标准化建设规范》的要求,全面开展“十公开”,落实基本工作制度。通过在派出所、车管所服务大厅、各交警大队事故、秩序处理窗口设立公开栏、公示栏、利用安装的电子滚动显示屏和阳光警务查询机(触摸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通过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推行警务信息公开,共公开111条警务执法信息。在行政裁决文书公开方面,各分县局都已与自治区公安厅阳光警务查询系统APP链接,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自己被处罚的情况。三是全市公安机关大力加强“阳光警务”建设,充分利用网上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办事大厅等有效载体,大力推进治安、户政、交通、消防、出入境等行政管理领域的执法公开,以及行政案件信息向特定对象公开等工作。通过“平安固原”微博和微信,及时公开全市公安工作有关信息,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四是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全市公安工作有关信息。1-10月份,在区、市级新闻媒体共发表稿件35篇,专版9个;在区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新闻12条,微信公众平台共推出信息700条,其中被区、市、县级媒体采用197篇,在公安厅要文发布信息3篇;在宁夏新闻网发布文章10篇,在其他网站、杂志发布的文章30篇。

(五)严格督导,定期考核。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市局各部门每季度前,将上个季度执法公开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公开办,市局公开办将及时通报各县(区)公安局(分局)、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市局于7月份对执法公开工作开展一次半年考核,12月份将组织一次年度考核,考核验收结果与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责任民警的评先创优、晋职晋级等挂钩。

二、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公开情况

(一)规范执法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项目认真审查,分门别类整理,对一些不符合新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围绕当前“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为方便群众办证办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在全市推行跨市县网上迁移户口、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异地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同城化”(按辖区就近办理)等4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并向社会公布。对本部门(包括市、县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及规范,编制了《固原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及时发布。同时,按照要求及时编制市公安局局属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相关内容,形成《关于公布固原市公安局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并在部门网站、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同步公开。围绕国家和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加强舆情跟踪、突发性事件处置中信息公开工作。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和舆情导控工作中的信息公开,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突发性事件发生特别是引发舆情后,本级公安机关及有关业务部门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分析研判舆情类型和等级,根据需要明确媒体接待部门,确定新闻发言人,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和微博等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公开有关突发事件的权威准确的信息,包括已掌握的突发事件的性质、发生和发展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对属于重特大的事件和舆情,滚动发布新闻,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纪律,现场发布由现场最高指挥员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未经本级政府或公安机关主管负责人批准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发布事(案)件信息、接受或邀请媒体采访,向媒体爆料。对国内外媒体记者申请采访的做出及时受理。对已经批准或规定可以采访的记者,热情接待,及时通报信息,并主动提供电话、传真、网络等服务。

(二)拓展执法公开渠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扩大信息公开途径,加大执法信息公开范围,增强公安机关信息发布权威性和真实性。一是进一步对固原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改建完善,专门设立了新闻发布和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等栏目,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布我局政务信息和重大舆情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我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代表公安局对外发布新闻,采取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以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名义发通稿等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公布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重大行动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行政管理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先进典型事迹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违法违纪案件,以及需要澄清辟谣、消除不良影响的事件等,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

(三)加强政务公开服务支撑。在全力做好公安机关内部执法信息公开的同时,主动配合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公开信息,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务信息情况。我局整理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目录、材料以及历年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分送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场所,以便群众查阅。

(四)完善更新政府网站内容。按照政府政务网站的建设使用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部署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并在互联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上传和更新政务信息,在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布市公安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和局属部门决算情况。目前,共公开公安要闻118条,工作动态2305条,通知公告24条,警方提示497条,警情通报572条等信息。

三、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截至目前,我局网上公安局受理涉及刑侦、交警、禁毒等局属部门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件7件。对以上群众网上申请信息,市局法制支队牵头会商相关部门在网上公安局逐一进行了答复,其中完全同意公开信息6件,部分内容同意公开信息1件。

(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备案情况。2017年1-10月份,我局无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情况。

(三)政务信息公开硬件建设情况。市公安局完善接待群众场所建设工作,将下设的车管所和出入境办事大厅两个服务窗口作为市行政中心的分中心进行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单位及个人,及时优化、公开办事流程,合理压缩办理时限,始终把规范服务、便民利民、亲切服务融入接待办理的全过程。1-10月份,我局两个窗口单位规范办理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973件,办理交警事项28万余件,出入境办10117件;接待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回复依公安机关信息公开7人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业务办理和咨询接待的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无投诉现象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鉴于公安机关的特殊工作职能和特定,个别部门和人员在政务信息公开,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中思想认识不到位,观念滞后,存在畏难情绪,不同程度存在不愿公开、怕公开和不想公开的现象。

二是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欠缺。目前,市公安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只有兼职人员,且综合业务不熟,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公安机关是一些部门工作业务涉密,且涉密信息比重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量和范围,尤其是个别敏感、涉密信息公开方式和范围难以把握,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科学合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二是针对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紧缺的情况,设立一定比例的专职人员专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管理能力素质。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使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扩大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面。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区、市党委、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公开信息动态完善和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三是加强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应用,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稳步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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