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林业局 发表日期:2016-03-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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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固原市林业局编制。本报告包括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点击固原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固原市林业局网站进行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固原市林业局联系(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8楼,邮编:756000;电话:0954-2688828,电子邮箱:lyj637@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2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健全公开制度,统一管理。

  2015年,我们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固原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制度》、《固原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固原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相关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有序、及时发布。

  (三)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2015年,我局认真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流程,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在网站上提供了信息公开的表格下载,公布了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为深化公开内容,配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将岗位职责、办事程序等在机关大院公开,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有效性。今年我局继续落实专人负责维护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隆安县林业局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报送、网上发布及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受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重点公开内容包括以下8类:一是机构信息类。及时公开了我局办公地址、行政职能、常用电话。二是法规公文类。公开了市林业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三是政府决策类。公开了全市林业园林领域的重大决策。四是工作动态类。公开了全市林业系统内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大工作进展等情况。五是行政执法类。公开了市林业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材料目录。六是财政信息类。公开了重大建设项目申报、规模及投资情况。七是承诺事项类。公开了市林业局承诺办理的为民办实事事项完成情况。八是意见建议类。公开了群众对我局工作反映的意见建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公开府工作的认识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组织不够严密,工作还不够细致;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深入。下一步打算将通过加强全员培训、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公开内容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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