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及群众关注问题,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提升工信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工业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政府网主动公开发布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15条、信息公开栏19条、编制工信动态32期、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季报》《月报》12篇。
1.主动公开利企政策。我局及时公开工信工作动态、项目评审结果、重要规划文件、重大政策措施等内容,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主动发布我局最新工作动态,大力进行各项惠企政策宣传,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利企、法治助企,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升企业发展信心,让各项政策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
2.全力做好政策解读。及时解决《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市五年计划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 高质量赶超式发展若干措施》及《固原市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提升政策公开头闽都。
3.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的原则,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及相关报表,细化公开内容,方便社会监督,实现透明化管理,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依申请公开
本报告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在规定期限内按申请回复方式答复,无超期、未告知等现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并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把审查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2023年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共19条。
(四)平台建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电子化公开,一是围绕政府自身建设主动公开,依法进行预决算公开,扎实推进本局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二是聚焦企业减负等内容,及时梳理国家、区市各项惠企政策情况,及时解读和定向推送,加强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三是规范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四级审核机制,对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由科室起草、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定、主要负责人终审后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2023年本部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等。
(二)改进措施
2024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加强监督责任落实。提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主动性,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时按质开展。积极报送相关工作动态信息,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及时发布更多的动态信息和政务信息,向广大群众普及相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时效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范围。二是主动深化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公开服务。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及操作规程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及公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切实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惠企政策信息和工业领域政策法规解读。利用普法宣传、干部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知晓工业领域相关政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立足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职能,发挥工作积极主动性,认真落实完成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所涉及的重点任务。一是认真落实政府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在政府网站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水平。二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等事项公开,及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等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五新”产业、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发布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节能降耗、工业经济运行等工信领域信息19条,释放政策信号,提振市场信心。四是做好我局建筑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及时发布2023年固原市工程系列“双定向”副高级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公示情况。五是精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对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市五年计划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赶超式发展若干措施》及《固原市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及时推送给产业园区和各企业,推行政策多元解读。六是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对本局今年出台的三个重要政策文件均制定一图读懂、简明问答等明确政策文件的目标任务、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企举措、享受条件等解读要素,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七是积极回答企业关心的政策问题,通过政策问答平台,对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以文字解读、一问一答解读等形式发送相关政策文件解读类信息,积极回应企业需求。八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3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牵头承办区、市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其中: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3件(重点提案1件)。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在规定期限内圆满完成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九是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办结率100%,我局暂无政务公开行政复议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