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环保局 发表日期:2016-03-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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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固原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信息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5类: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业务工作类信息、其他信息。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公布和宣传栏公布等渠道。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占2%;规划计划类信息56条,占10.9%;业务工作类信息360条,占70.3%;其他信息86条,占16.8%。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重要工作、政务信息、大气和水环境相关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公开、夜间施工审批公示、政府采购招标公开及生态乡镇公示、全市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监测情况和法律法规更新等。除此之外,我局还在污染源环境监管栏中专门公开污染防治、行政处罚等8类涉及污染源监管信息,不断加大了我局对外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也没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

  二、2015年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和充实了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分管领导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各科室、队站都配备兼职信息人员。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义务。为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结合《固原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我局2015年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制作要求、反馈渠道、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监督机制等各方面再次进行了明确和修订,及时更新了《固原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督查督办机制。结合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近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固政办函〔2015〕95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半年度和年度信息公开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县(区)环保局、各科室和队站当前主动信息公开的程序、内容、时效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发布督查通报,进一步督促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督办行动,对受理、交办、答复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力度。参加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全国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市政府办组织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工作,梳理相关培训要点并加强对县(区)环保局以及我局重点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等单位的培训指导。4月6日,我局组织了一次全市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力度。

  (二)对照公开要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我局已对照国家环保部和自治区、市政府关于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日公开全市7个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5条主要河流、10座重点水库、34家重点污染源、市区大气、噪声、沙尘天气、降水环境监测数据。在固原电视台、《宁夏无线城市网》发布市区环境质量日报,在市政府网和固原日报上发布固原市区环境空气、声和水环境质量月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从今年1月1日起受理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开,截止12月已公开75个项目;继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公开,实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74号)要求,在固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相关信息159条。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目前编辑、发布环保局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法规、财务信息、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共计177条,及时更新单位概况和领导职责及分工安排。根据国家环保部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将相关文件传达到各县(区)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要求企业加大污染源自行监测频次并进行信息公开。

  (三)优化政务环境,提高信息公开效能。

  一是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透明度”,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全面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的程序和依据纳入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和上网公布,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确保社会公开承诺的有效落实,切实扩大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1、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

  (1)及时更新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根据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项目审批程序。我局办公室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项,即: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并及时将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上报局办公室及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2)环境管理类信息公开。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针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这一焦点问题,我局及时将做出的有关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试生产、验收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开,以便建设项目单位跟踪掌握申请行政许可的进度以及接受公众查询。

  2、加强环境监测及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推进空气环境质量公开,已在固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实时公开11个国控点位和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空气质量指数AQI、PM2.5日均浓度ug/m3)365个和市区环境质量月报12个;及时发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督促其他县(区)实时相关数据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重点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和整治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

  3、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局对外行政收费是征收排污费及环评监测服务费,相关征收程序已向社会公开。

  4、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单位概况;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安排;主要职能职责及人员编制情况;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信息;行政许可有关事项;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财经信息;政务动态信息。

  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以市环保局网站形式公开。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公众可通过市政府网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环保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12369”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通过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公布办事程序。在单位楼道醒目处,张挂环保专项审批程序、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等工作流程图,方便办事群众。随时向市政府信息中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报送公开信息。

  四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网页上,上传了涉及我局工作方方面面的常见问题介绍,派专人在政务大厅环保窗口办理并进行查询服务。在本年度中,没有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成立了审查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建立了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

  七是咨询受理情况。本年度共受理公开咨(查)询54人次、网络查询数17人次、现场咨(查)询24人次。咨(查)询的内容主要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需准备的资料、排污收费的标准、环境污染投诉。每一项咨(查)询情况能当时答复的均已当时答复;通过环保12369投诉专线收到各类投诉159条,污染投诉在投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处理结束并及时将处理情况答复给投诉人,投诉主要涉及生活噪声、大气、水污染、餐饮业污染等方面。全年未发生环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八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发生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设备已于2014年度配齐,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未涉及行政诉讼费用,故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三、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还有待提高等问题。比如有关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的信息公开工作,往往存在查询不便等问题,影响公开的效率。

  四、2016年主要工作思路

  总体要求: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和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促进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深化“法治固原”建设贡献力量。

  目标任务:完成局门户网站的改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整合以及信息公开指南的更新。增加水环境自动监测点位及相关数据信息,继续实施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的实时公开。继续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开。完善污染源监管信息及减排信息的公开。搭建平台,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确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市下达的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2016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促进公众参与。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我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领导讲话、环境影响评价、污染减排等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行政审批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法规的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总量减排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搭建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督促国控重点企业进行监测信息公开。

  四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与公众互动的重要平台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的全流程,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有专人进行时效监督,每件依申请公开都由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每件依申请公开均有登记回执和公开内容两次答复,严格依法公开信息,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五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便公众查询。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保密意识,确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信息。

  六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进,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分类展现形式。充分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互动平台,主动发布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信息、政府信息、政策法规、便民讯息等信息。

  七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等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扩大受众面,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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