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人社局 发表日期:2016-03-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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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信息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我局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范围、规定时限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政府信息,稳步推进“阳光政务”。截至12月底,主动公开信息279条,通过媒体发布各类信息33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37次。

  (一)就业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公开就业创业政策。对2015年出台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关于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技师学院和特殊教育院校部分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业务政策及时通过“固原就业创业网”主动公开,积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二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在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开。三是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了送政策进校园活动,利用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人力资源招聘会等各种活动,印发《就业政策宣传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等政策宣传册,积极宣传各项就业政策措施。

  (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情况。为扩大各项社会保险惠民政策知晓面,让干部职工和城乡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到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让人民群众及时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政策、落实政策。及时公开重大社保惠民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五险合一”经办管理体制改革等多项惠民政策。政策出台后,我们及时通过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使城乡群众及时了解惠民政策和经办程序,推动了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其他信息公开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部涉及到人,大部分涉及民生,政策体系繁多,内容丰富,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望值高。为便于干部职工和城乡群众了解政策,引导社会预期,我们编印了多种政策宣传册,分发到人社服务大厅服务窗口中,免费提供给各类用人单位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们全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信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军转干部安置等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固原市政府网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为方便社会公众申请公开信息,我们在门户网站公布信息公开指南、提供依申请公开流程和相关表格下载。全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答复群众咨询事项137件。通过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及时回答群众咨询的问题16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依法给申请人提供所需政府信息。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区、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己全部办理,并分别答复了代表和委员本人,办复率100%。

  五、存在问题及2016年工作打算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也是便民为民、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科室和干部认识不够到位,怕麻烦、不愿公开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尚存在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相对较少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等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条例》确定的原则和要求,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健全日常公开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限,明确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完善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对国家和自治区、市委出台的各项政策,各类人事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除了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保密的环节外,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创新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围绕决策、执行、监督环节,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扩大群众知晓面,尽可能创造机会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四是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督促所属单位认真做好公开工作,并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及时、全面、有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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