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司法局 发表日期:2024-01-2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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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固原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固原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的工作要求,大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固原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主线,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各类文件、信息,切实为社会公众服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一是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持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好机构职能、年度预决算、依法治市工作等基本信息的日常维护。二是大力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提高新媒体发布能力及水平,通过“固原法治”公众号公开信息80余条,及时向公众宣传法治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等内容。三是成功举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和政府开放日活动,及时将评议结果和活动简报在“固原法治”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公开渠道,切实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固原市司法局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司法局按照先审核后发布的工作原则,制定《固原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实行“经办—分管领导”分级审核制度,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做到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包括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固原法治”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室公示栏等。2023年,市司法局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切实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日常维护等工作,保障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

固原市司法局不断强化平台操作能力,提高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错敏信息”“固定表述错误”排查,从严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从源头上确保政务公开信息上网安全。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一年,固原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距离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虽每年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仍显不足,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化、表面化,未真正达到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的目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需进一步提高。随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和内容不断增加,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信息发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因受限于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承担,故存在极少数信息发布内容用语不够规范、格式不够准确、有错别字和错链伪链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24年,市司法局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加大对工作信息的审查,坚决做到“能公开必公开”。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主动意识、学习经验、创新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二是加强业务本领。持续加强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在图文解读的基础上,提升音频解读、视频解读文件数量。三是加大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保密性及是否存在错漏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局按要求完成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按《固原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文件中的节点、步骤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稳岗创业信息公开,公共法律服务科携手律协深入社区、企业开展困难人群维权活动8次,撰写信息简报8篇,并同步在门户网站和“固原法治”公众号公开。抓好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固原市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等法治政府建设重大文件,公开年度立法计划,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23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局年度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2023年共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篇。二是完善政策发布推送和解读咨询机制。组织行业律师及法治工作者开展“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活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遇事找法能力。2023年共发布政策解读4份,其中图文解读3份。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专家库建设,确保每件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无瑕疵。积极打造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窗口,全年解答群众咨询2000余次。三是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依法编制本单位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固原市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回应固原法治公众号访客留言,于11月份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针对我市相关单位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高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推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助推法治固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四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37月将“固原阳光法治”公众号正式更名为“固原法治”,并向市委网信办进行报备。斥资打造固原智慧普法平台,打造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持续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工作群管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五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日常信息上传及迎检考核,确保公开平台建设、亮点创建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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