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水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固原市水务局 发表日期:2016-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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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固原市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信息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至2015年12月31日。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设立了网络系统管理员和信息管理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审核和发布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年投入近10万元,开设办公自动化和“一站式”行政审批系统,更新办公设备,做到人手一台电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化管理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保证了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按照科室、直属单位业务工作分工,将提供信息的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及各县(区)水务局,实行信息公开考评及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或半年定期地公布。由各县(区)水务局,局属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对所负责的栏目提供及更新,将信息数量、质量情况全部纳入考核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三)丰富载体,拓宽公开渠道。

  委托自治区水利厅信息中心设计开发固原市水务局网页,网页科学规范,符合水务一体化职能转变的实际,更具生动性、灵活性。同时,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促进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坚持利用现有的宁夏水利网、固原市政府网和固原市水务局网公开政务信息的同时,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及我

  局信息;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广泛发放宣传手册和材料,共发放《水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解读手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宣传资料15000多册,宣传画3000多张,手提袋700个,一次性口杯30000个;悬挂主题标语30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余次,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20块。并通过中国移动平台,向社会各界人士发送201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动漫彩信30000条,重点宣传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保障水安全的意见》和近年来水利部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取得的成就。通过进一步完善局行政服务窗口、局档案查阅管理室,建设“三防水情语音查询系统”及“三防短信预警平台”使广大市民能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及时查询到指定站点的水情及市三防指挥部发布的各种预警信号,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以及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强化服务,保障信息畅通。

  专门设置了咨询电话(2032675),确保电话畅通,安排专人值守接听。结合三定方案和三个清单的制定和落实,积极开展培训,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82人(次),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运转正常有序。及时做好工程建设档案验收工作,向市档案局提供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执行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制度,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组织机构信息,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政务动态信息,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等。规定凡属开放范围内的信息须局长或分管局长审核后,上传“固原市水务局网”、“固原市政府信息网”等网站,保证真实、把有效的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公布于众。在网上建立起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交流的桥梁,为公众与政府部门建立相互交流平台提供方便,并从网上行使对政府的民主监督权利。群众来信栏目作为水务部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和渠道,正在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根据我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6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以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回应公众观注热点,参加电视问政访谈2次。

  三、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信息与社会公众接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指定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局办公室作为接受市民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点,再由各业务科室和单位承办落实负责答复,由领导审阅后,再由局办公室整理汇总后进行回复,全年办理关于自来水用户投诉服务质量问题等依法申请公开信13件。

  四、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15年,对民进固原市委会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固原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我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结合固原城乡供水管理工作实际,征求四县一区水务局、六盘山水务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已草拟完成了《固原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对市水务局牵头主办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大盐碱地改良项目支沟治理力度和解决田间工程资金的建议(87号)和关于实施固原市农村饮水工程提升改造的建议(133号);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防护的提案(43号)、关于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的提案(432号)和关于实施固原市农村饮水工程提升改造的提案(547号);固原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案提出的关于加强清水河市区水域段公园管理的建议(31号重点提案)、关于尽快出台固原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的提案(34号),我局结合2015年水利建设、改革任务落实及“十三五”规划、2016年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解决,及时答复相关单位,并在建议、提案受益单位和我局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报送质量不高、报送不及时、信息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提高时效,不断加强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市水利行业形象。

  一要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要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逐步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行政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现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加强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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