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固原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固原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两个市”建设目标,秉持“科学统计、服务发展”工作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发展为根本,以提升统计能力为路径,以开展五经普为契机,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持续巩固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有效发挥服务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一)主动公开。2024年,固原市统计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1条,其中财政资金类信息2条、统计信息22条、其他7条。依托宁夏统计局内网,发布统计分析、信息41条,工作动态60条;通过“固原发布”“固原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84条,其中统计分析、信息33条,工作动态51条,及时有效将工作成果转化为政府信息,全面提高公众对固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4件,比上年增加6件,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维护和更新,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逐级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发布准确、表述规范,定期清理错敏词,做好个人隐私保护。
(四)平台建设。我局无自建网站,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宁夏统计局内部信息网”和“固原统计”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并定期对发布内容、发布方式、信息保密情况核查,平台运行状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一名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对政府网站、微信及其他新闻媒体投稿的相关信息,由科(室)起草、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予以发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提供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2024年本部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些差距。二是信息简报数量及质量还需要提高,干部职工报送信息积极性不够高。
2025年,我们将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工作水平,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程公开。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针对性,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员平台操作规范性,提升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等能力,优化政务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治政府建设”栏目发布固原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行政执法相关制度、2024年度固原市统计局权责清单汇聚表,固原统计系统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名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
(2)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发布固原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2023年度部门决算。
(3)加大统计信息数据推送。我局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计信息”栏目发布,统计信息11条、固原市主要经济指标11条。
(4)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日常做好各类电话咨询、依申请公开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33件,给予人民群众满意答复,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5)深度推进政府开放日活动。我局于9月20日举办固原市统计局举办“政府开放日”暨“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开放日”栏目公开活动方案、征集公告、意见征集、活动简讯。
(6)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我局机关“固原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分析信息动态,转载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84条等,打造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2024年度,我局未发生泄密失密或引发负面政务舆情情况。
(7)贯彻落实公开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等系列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
(8)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和集约化建设,在特定时期、特殊阶段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提升公开实效,坚决杜绝“更新不及时”“低级表述错误”等现象。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固原市统计局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34条,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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