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彭阳县人民政府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彭阳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固政办发〔2021〕30号),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标准化、公开工作规范化、公开平台便利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督促各相关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在政府网站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专栏,及时公开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信息。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按期公布2021年预算、2020年决算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三是加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方式、时限、程序等,依法依规全面主动公开教育领域政府信息,重点公开各阶段招生、考试、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等情况。在政府网站设置“义务教育”专栏,及时公开教育领域公开标准、政策及相关工作信息。四是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措施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疫情防控”专栏,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紧盯精准防控、假期人员流动、疫苗接种等重点环节,集中公开本级政府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及权威信息,并设置“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链接“自治区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题,集中展示各地疫情防控最新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公开疫情防控有关信息。五是加强规划信息公开。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规划信息”栏目,下设“规划计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专栏,及时公开“十四五”规划及各类规划计划信息。
2021年,全县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331监管平台、《政府公报》等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759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57条,“331”平台发布惠农政策66条、公告公示13831条,办理县长信箱留言135条,“彭阳政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50条,“彭阳在线”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91条,其他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0818条,《政府公报》发布各类文件信息1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彭阳县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规程和时限,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发布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审核“三审三校”等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数据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二是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在原有编制的清单目录基础上,对照自治区统一编制的目录清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安全生产等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有效提高了各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和新媒体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多次深入乡镇、部门督查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各乡镇、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四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围绕全县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六稳”“六保”,及时解读政策,确保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审签,与融媒体中心签订服务合同,打造“阳光政务直通车”视频解读电视专栏,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局等10个部门已完成解读并录制播放。2021年,发布政策解读46条,较上年解读率增长50%,其中视频解读10条,全部公布于彭阳县政府门户网站。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推进政府网站规范运行。定期开展政府网站自查工作,对政府网站运维管理责任落实、内容更新、信息质量、错别字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坚持执行月检查、季通报制度,以通报规范管理,以检查督促整改,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共开展月度检查12次,下发通报4期。二是发挥官媒网络宣传引导作用。紧盯手机终端这一最大受众群体,在督促各乡镇、部门(单位)在微信、微博、抖音等官方新媒体上发布国家重大政策、疫情防控、解读政策、复工复产政策文件等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及官方载体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主渠道、主阵地功能,宣传效果显著,影响广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城区社区、部分行政村打造政务公开专区19个,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四是规范政府公报有序刊发。编辑出版《彭阳县人民政府公报》6期,印发1920份,统一刊登规范性文件、政府重要文件等政府信息,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下发《彭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指导全县所有政府部门(单位)完成活动开展,畅通社会评议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相应的工作考核机制。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将各乡镇、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总成绩(乡镇占比2.5分,部门占比1.5分),让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为公开工作给予强大的制度保障。三是畅通社会评议渠道。在全县所有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处及意见征集箱,畅通社会评议渠道,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同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中选聘25人担任政务公开监督员,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力量。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部门,全面压实责任。2021年彭阳县人民政府及各乡镇、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及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12 | 3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4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1082 | ||
行政强制 | 53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3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彭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公开实效不理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还需增强,业务水平还需提高。今后,彭阳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一是扩大公开范围,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平台传媒作用,借助LED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展板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及出台的各项政文件,确保公开实效。三是丰富公开方式,以政府网站为主阵地,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提高图片、视频等公开方式的占比,创新开展“政务公开”主题宣讲、电视访谈等活动,扩大电子公开载体入驻范围,多样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四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彭阳县2021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报告电子版可在“彭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engyang.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954-7012681,传真:0954-7012330);地址:彭阳县悦龙新区行政中心113室(邮编:75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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