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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市场监督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负责清单

发表日期:2018-12-27 09:29来源: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4、《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5、宁夏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保密纪律制度

二、责任主体、咨询监督渠道

1、责任主体: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咨询监督渠道:门户网站(http://sjj.nxgy.gov.cn/

监督电话:0954-2065836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负面清单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不公开内容

不予公开的依据

责任科室

企业信息

涉及监管生产者、销售者(经营者)的商业秘密

生产者、销售者进货渠道、工艺流程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各业务科室

投诉举报信息

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投诉事项、投诉受理情况以及与投诉人相关的信息,比如投诉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宁夏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保密纪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人事工作信息

人事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的工资(含津贴、补贴)、人事、机构编制、职位职称工作的计划、方案和政策及其统计资料;军官转业安置政策和分配计划;干部任免考察材料、干部档案及汇总名册;录用干部的计划、方案,录用干部考试的试题、试卷、备份卷和答案,尚未公布的人事处分决定;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人事教育科

财务信息

财务工作中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

包括财务凭证、账簿、财务分析报告等;按规定不予公开的财政资金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财务室

机关内部

有关信息

内部管理资料中不宜公开的信息

包括涉密文件、密码电报;内部合同和协议文本;内部统计数据;单位人员非工作联系方式;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研究中尚未实施的事务;行政复议、法律诉讼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等;

机关内部工作需要且不宜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专报、通报、领导讲话、文件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市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办公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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