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更好的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职责及工作职能,编制了《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工作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内设机构;

2.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3.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4.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5.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

6.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7.工业信息化领域创新政策、政策解读;

8.工作动态;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公开形式:

 1、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xgy.gov.cn)、“固原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2、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查阅。

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916

开放时间:8:30-12:00   14: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2088150

3.固原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会议中心南区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2088288

4.固原市图书馆查阅。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北侧

开放时间:夏季8:30-20:00(周二上午闭馆)

冬季8:30-19:00(周二上午闭馆)

联系电话:0954-2686912

5.固原市档案馆查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福宁路(会议中心南区)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6: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2088834(档案保管管理科)

6.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和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固原市工信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固原市工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受理方式:当面申请,也可书面(信函、传真)

咨询电话:0954-2088150

传真号码:0954-2088150

电子邮箱:gysgxj@126.com

通信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916

邮政编码:7565000 

受理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916

咨询时间:8:30-12:00   14: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固原市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同时,申请人须提供本人的详细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固原市工信局开展回寄邮件等工作。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固原市工信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固原市工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固原市工信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以当场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在信息检索中因要件不完整而退回申请,应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政务咨询、信访举报、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业务范围。可拨打12345热线询问相关政策或者反映相关情况,也可通过固原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频道咨询或反映。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申请结果由受理机构负责提供。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

2、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企业以不公开为条件向本部门提供的;

3、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引起消极后果的;

5、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固原市工信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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