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司法局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固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等。

2.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市司法局名义发布或者市司法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市司法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等信息。

5.人事信息。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宜,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6.财务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7.其他信息。主要包括:市司法局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固原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市司法局局办公室查阅目录,也可以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gy.gov.cn)查阅。

(二)公开形式。  

1.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xgy.gov.cn)、“固原阳光法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2.固原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会议中心南区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2088288

3.固原市图书馆查阅。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北侧

开放时间:夏季8:30-20:00(周二上午闭馆)

          冬季8:30-19:00(周二上午闭馆)

          联系电话:0954-2686912

4.固原市档案馆查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福宁路(会议中心南区)

开放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6: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54-2088834(档案保管管理科)

5.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平台和载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司法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教育信息,可以向市司法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市司法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办法详见《固原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三、受理机构

(一)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由市司法局办公室受理。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和工作时间如下:

联系电话(传真):0954-2088815

联系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4楼1416室  邮政编码:756000

  电子邮箱:nxgysfj@163.com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程序

(一)提出申请。

填写《固原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便于受理机关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关当场提出申请。受理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委托书等信息。受理机关收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二)申请处理。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当场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并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出具《固原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出具《固原市司法局部分公开告知书》。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出具《固原市司法局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信息,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出具《固原市司法局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再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固原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组申诉。

联系电话:0954-2075826

联系地址: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邮政编码:756000

接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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