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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 时间:2022-05-16

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激发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自治区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202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立法调研论证项目调整为年度立法项目,并于今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作为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是固根本、管长远的行动指南,必将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先行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制定条例的背景和意义

(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关键一环,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制、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策。自治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条例的出台有助于以更好营商环境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规范和引领推动作用。

(二)制定条例是自治区大抓发展、抓高质量发展,推动先行区建设的迫切需要。我区正处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阶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增量提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都需要持续聚集各类市场要素。条例的出台,为进一步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集中精力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助推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制定条例是推动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自治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强、影响力大、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构建了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框架体系,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做法,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条例的出台,将这些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时效性和法律约束力,不仅有利于不断吸引更多高端资源要素凝聚,吸引人才、资本、技术、品牌汇聚,为创新发展打造良好的软实力,也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共分为八章七十条,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予以立法确认,又对探索创新的措施给予立法引领,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打通肠梗阻、畅通微循环。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强化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维护合法权益。一是保护市场主体的平等权、经营自主权和人身财产权。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事项;不得违法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和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二是破解“政策承诺兑现难,新官不理旧账”难题。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兑现向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变更等为由违反承诺或者约定”,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强化政府诚信建设,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使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二)优化市场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一是聚焦破除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障碍。条例明确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破除障碍;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二是聚焦目录清单管理,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条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惠企政策清单等八个目录清单管理制度,通过目录清单管理的方式,推进政务服务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公平。三是强化政务服务效率。条例固化当场办结、“一网通办”、限时办结、一次办结等制度,明确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异地办理等改革。

(三)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一是打通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条例对水、电、气、热、通信等公用企业优化工作流程和模式,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合理设置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服务机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创造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便利感。二是加大特殊时期对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定扶持政策,依法采取救助、补偿、减免等纾困帮扶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条例还规定,自治区建立开发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优化法治环境,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一是建立包容免罚制度,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建立容错机制,对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等,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条例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提高法规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强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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