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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6-1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6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和全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打好就业收入扩增战役,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两个高于目标,抓实抓细就业、产业等各项增收措施,确保实现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升工资性收入水平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稳定和扩大就业,鼓励支持农民创新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5182元,同比增长6.8%

1.加大农民就业培训力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和新型经营主体种养基地,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新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家庭服务业等专项培训,采取扶贫车间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企业定向培训、经营主体靶向培训等形式,加大技能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确保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脱贫家庭至少1人通过培训务工就业。2022年,围绕农民工、脱贫户、监测对象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万人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500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8月底)

2.推动农村劳动力精准转移就业。落实稳岗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劳务中介组织经纪人补助、企业吸纳劳务移民就业补助等扶持政策,对面向跨省外务工人员、三类人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提供劳务输出服务的中介机构、经纪人,每增加一名就业给予300元经费补贴;对外出务工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三类人员,区内跨县(市)就业每人每年交通补助200元,跨省(区)就业每人每年补助800元。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引导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每人发放不超过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全年开发就业见习实习岗位1000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实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计划,新增农村公益性岗位2600个。强化产业促就业,组织本地劳动力在肉牛、冷凉蔬菜、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就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务工增收。实施转移就业专项促进计划,深化闽宁等东西部劳务协作,培育壮大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组织开展点对点精准输送,新拓展劳务基地10 个。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中,安排不少于15%的岗位吸纳三类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全市282个帮扶车间作用,为无力外出农民创造家门口就业机会。2022年,全市稳定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3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3.鼓励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实施引凤还巢回归六盘工程,加强双创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退役军人创业园等创业示范基地创建,对入园创业人员提供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对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致富带头人等返乡创办的经营实体给予资金扶持、政府项目政策支持,并给予贷款贴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农村妇女创业贷款、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农民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旅游经济2022年,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新培育创业实体1300户,带动就业6500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科技局、财政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局、金融工作局、银保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4.落实务工农民保障政策加强农民工工资调控引导,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维护农民工平等就业、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三险一金)、职业卫生安全等合法权益。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与城镇居民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城镇落户、学习教育、居住用房、同工同酬等权利。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无欠薪县(区)创建活动,实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及时足额兑付工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二、提高经营性收入比重

抓好农作物田间管理,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新业态等,依托新型经营主体,挖掘生产经营性增收潜力。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达到6477.6元,增长12.3%

5.抓好粮食作物田间管理。紧盯330万亩粮食作物稳产增收,加强气象形势监测预报,指导各县(区)做好干旱、冰雹、暴雨、洪涝等灾害防范和病虫害监测防控。对豆类等夏杂和马铃薯、玉米等秋粮作物做好间苗、除草、中耕施肥,对小麦喷施叶面肥促进养分吸收。组织农业技术人员结合科技入户工程、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活动,采取现场指导、包片抓点等措施,深入一线指导农民群众加强田间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农作物三夏进展情况,组织发动群众抢抓农时,集中人力和农业机械,提前做好全市57家农机作业公司机械检修,落实优先保障农机作业用油供应政策,鼓励跨区域开展粮食收割作业,全力保障夏粮收割,做到成熟一块、抢收一块,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8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应急局、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6.做大特色优势产业。聚焦打造全国百万头高端肉牛生产加工基地、百万亩高产高品马铃薯和冷凉蔬菜基地、全国绿色食品生产供应基地,投资12.08亿元实施肉牛养殖出户入园示范推广项目、雪川农业固原市马铃薯全产业链项目、粤港澳清凉蔬菜直供基地建设项目、中蜂产业融合发展暨蜂蜜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六盘山道地中药材产业项目等重点产业发展项目6个,新建出户入园规模化养殖场50个、养殖示范村10个、良种繁育基地5个,肉牛、肉羊、生猪、家禽出栏量分别达到31.6万头、89.3万只、23.6万口和199.2万只,肉、蛋产量分别达到9.1万吨和2.8万吨。全面完成54.7万亩高标准农田和36.3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新建一级种薯繁育基地13万亩,打造商品薯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种薯繁育基地30个、冷凉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个、供港蔬菜生产示范基地5个、小杂粮(油料)生产基地20个,马铃薯、冷凉蔬菜、杂粮(油料)、中药材种植面积分别稳定在100万亩、50万亩、70万亩和15万亩,中蜂达到8.5万群,确保农村居民45%以上的收入来自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乡村振兴局、林草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7.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全面提升马铃薯、粮油食品、畜禽产品、果品蔬菜和饲草加工能力,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2%以上,提高农民产业加工增值收益。肉牛加工,以固原融侨丰霖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力促融侨丰霖10万头肉牛屠宰加工项目7月初投产,年屠宰加工肉牛10万头以上,肉牛加工转化率达到30%以上。马铃薯加工,以雪川农业、宁夏华尔晶、宁夏佳立公司等龙头企业引领发展,加工精淀粉13万吨,投产雪川公司一期15万吨马铃薯主食化加工项目,马铃薯加工转化率达到55%以上。冷凉蔬菜加工,以西吉水发浩海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大力发展分拣包装等初加工,力促水发浩海15万吨脱水速冻蔬菜加工项目达产达效,冷凉蔬菜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林草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8.做活乡村新业态。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工程,聚焦打造全国避暑养生和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民宿经济等新业态,改造提升精品民宿15家、休闲农业经营主体4家,力争接待乡村游客150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快递入村,加快发展邮政、供销、物流等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产业和网络直播带货新业态,评选市级优秀村级电商服务站50家、培训电商人才500名,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实施农业生产服务提升工程,聚焦肉牛养殖出户入园和现代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发展,大力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资供应、饲料配送、粪污处理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新建农业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10个。(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农业农村局、商务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9.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支持个体经营户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物流配送、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服务业态,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力争农村居民人均二三产业经营性收入占比达到8%(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投资促进局、交通局、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三、完善转移性收入机制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兑付各项补贴,打好政策、保险、社会保障组合拳,构建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2706元,增长10.6%

10.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向粮食生产倾斜,落实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农膜补贴、农机补贴等3.3亿元,落实兑现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冷凉蔬菜、肉牛见犊补母等产业补贴1.3亿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补贴资金7月底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兑现到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11.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推动社会保险扩面提标,农村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参保率分别达到96.8%98.6%,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87元增加到195元,全市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由85%提高到87%,将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纳入定点零售药店保障服务范围。提高农村低保、孤儿、特困和临时救助等四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560元提高到5520元,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标准按照农村低保月标准1.3倍执行。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监测,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救助或纳入低保,因地制宜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次性增发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1月底)

12.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种植业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5%、自治区财政补贴25%、县区财政承担10%、投保人自缴20%和养殖业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25%、县区财政承担5%、投保人自缴20%的补贴政策,计划争取投入农业保险保费各级财政补贴资金2.2亿元,支持农民和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民的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银保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6月底)

四、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

贯彻落实《中共固原市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实施意见》,围绕建立三统三分机制,组建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分项获利。2022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29元,增长59%

13.组建新型经营主体。聚焦肉牛、冷凉蔬菜、马铃薯等特色优势产业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关键环节,培育壮大融侨丰霖、水发浩海、雪川农业等已落地投产企业,与当地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领着农民干、带着农民赚,把产业链实体更多留在乡村,把就业岗位和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2022年,组建龙头企业+N个村集体经济组织+N个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经营主体7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投资促进局、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14.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巩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成果,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推动农村土地向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聚集,对新改造的高效节灌农田流转给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用于发展增值空间大、市场效益好的绿色食品产业;对旱作高标准农田和未经改造且具备一定规模的承包地流转给农民合作社,用于发展特色种养业;对撂荒地进行集中改造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流转不出去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托管形式兜底经营,用于种植小杂粮、优质牧草,实现土地经营权由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经营,2022年底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80万亩以上,实现土地流转保底收益1.6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15.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引领型、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农户村社联建型、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股份经营型、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服务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基地农户生产托管型等联农带农联结新模式、新机制,与广大农民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2022年,全市创建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自治区级4家,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家庭农场15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抓好上述政策宣传解读和措施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政策清单,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组织开展大干40天、奋战200行动,确保实现全年增收目标任务。

本措施20226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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