擘画巩固衔接新蓝图 书写乡村振兴新答卷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固原市乡村振兴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市的目标任务,以强硬作风全面推动重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
(一)坚决落实“守底线”要求,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坚持把“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坚决把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
一是聚焦监测帮扶织密“防贫网”。建立监测、帮扶、责任、考核“四项机制”,对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实行“八必访”,对风险户实行“一键预警”,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止3月底,全市新增监测对象160户629人,累计识别监测对象7078户2824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556户10478人,边缘易致贫户3327户13200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195户3836人)。建立“一村一册、一户一策、一户一档”精准帮扶工作台账,监测户风险消除率67.2%,99.6%的监测户享受产业、就业、金融等帮扶。
二是聚焦产业就业鼓足“钱袋子”。大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落实“促农增收15条”和自治区“应对疫情影响巩固脱贫成果27条”等措施,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57%、到人到户占比29.5%。加强就业帮扶促增收,全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13.3万人,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10.4%。2022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2817元、增速16.5%,位于全区第一(全区16.3%,增速位居中西部首位),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2023年全市已落实涉农整合项目315个、整合资金28.91亿元,整合资金用于产业发展16.48亿元占57.0%,安排到户项目9.37亿元占32.4%。2022年10月至今年3月底脱贫人口收入预计达到6775元,同比增长17.9%,占全年预计收入的45.2%。截止3月31日,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达到9.47万人;投放小额信贷3亿元,覆盖率达到60.74%。全市221家就业帮扶车间开复工204家,吸纳劳动力就业4576人。
三是聚焦问题整改打好“翻身仗”。以国家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和自治区督查反馈的14类57个问题为重点,建立“一类问题一名包抓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班组、一套整改方案(清单)”的整改推进机制。梳理汇总了24类100条政策标准和目标任务,成立15个整改工作专班,建立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推进了整体工作提升。截至2022年12月底,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隆德县挂牌督办按程序验收摘牌,并报中央农办、国家乡村振兴局备案。对2022年底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发现问题,已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并反馈到县区和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二)坚决落实“抓发展”要求,脱贫县区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把促进脱贫县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缩小发展差距。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重点县帮扶政策。国家两个重点帮扶县整合涉农资金16.87亿元,占全市的62.7%;2022年西吉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6.6%,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位于全区第一,原州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6.3%和全区平均水平一致;投放小额信贷8.7亿元,占全市的55.8%;用好富民贷支持政策,贷款余额2.2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24%。2023年两个国家重点帮扶县计划实施项目184个,投入整合资金18.5亿元,占全市整合资金的64%。投放小额信贷2亿元,占全市的66.7%。
二是全力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落实投资7.63亿元,实施产业培育、就业帮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项目474个。培育移民专业合作社37家,建设“出户入园”园区29个,发放小额信贷1.82亿元。建立“政府引导+劳务组织带动+群众自发”就业模式和常态化“五清”排查机制,举办各类培训班109期,通过精准培训实现就业1406人,组织开展劳务输出1.45万人,发放稳岗补贴655.8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805个;在千人以上重点移民安置村(社区)设立就业服务站26个,培育劳务经纪人103人。2023年全市计划实施产业、就业、基础设施等八类项目1045个投资5.8亿元。
三是充分凝聚社会帮扶合力。深化拓展闽宁协作,争取福建省投入闽宁帮扶资金2.915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54个。深化结对帮扶,两省市、县共开展互访交流486人次,固原市及五县(区)赴福建考察学习126人次,结成帮扶对子294对;举办劳务培训122场次培训5516人,在福建就业2027人;福建省选派科技、教育、卫生等人才465人来固开展帮扶工作,固原市选派赴闽跟岗学习教师177名;组织向福建销售固原特色农产品14.6亿元;新增落地投产企业73家,投资15.9亿元。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帮扶资金4547.4万元。建设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17个。2023年共谋划实施闽宁协作项目149个,投入资金3.14亿元,比2022年提高了8.4个百分点。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国家5个定点帮扶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产业帮扶促增收,教育帮扶提素质,人才培训强能力,招商引资增活力等专项行动,投入帮扶资金0.71亿元,实施帮扶项目81个。2023年计划实施项目64个,投入帮扶资金1.27亿元。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等单位动员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捐物捐款271.6万元,在西吉县召开了宁夏“万企兴万村”推进会,引导71个企业帮扶73个村,投入各类帮扶资金300余万元。
(三)坚决落实“促振兴”要求,乡村振兴具体工作更加深入。按照“三个转向”要求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制定印发《固原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开展乡村建设信息数据采集,统筹推进乡村建设“183”重点任务落实。2022年新建(改)农村公路214公里,自然村通硬化路率96%以上;改造农村危房695户,抗震宜居住房726户;新建及改造农村电网1335公里;推动5G网络向农村公共场所延伸。签约紧缺学科公费师范生91名,聘用安排特岗教师30名;创成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2个和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17个;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44.79万人,参保率100%。打造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108个,农村垃圾治理率、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90%和39.77%。新改造农村户厕1.42万户,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50%以上。
二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1+1+3”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机制有效落实,持续深化“一抓两整”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全面推进“55124”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和村干部队伍“源泉工程”。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571件,调解成功率95.2%。全市党建工作示范村、示范乡镇创建率分别达到74.4%和61.3%,“一村一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30个。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乡村干部、驻村干部1.8万人次。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持续开展移风易俗,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优化小额信贷政策,2022年累计发放27170户15.63亿元,户均贷款5.75万元,贷款覆盖率59.6%,稳居全区第一;实行项目备案审查,实施入库项目6968个,资金规模41.96亿元,开工率100%。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41584个、资产原值226.4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52亿元、占4.2%;公益性资产122.09亿元、占53.92%;到户类资产94.84亿元、占41.88%),目前已确权226.45亿元,并全部完成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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