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固原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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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民营企业家等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无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等;

(六)其他能够满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求的条件。

三、选聘方式

通过社会发布选聘公告、定向发函、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

四、工作职责

(一)对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提供发现的违法线索;

(二)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和反映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问题线索;  

(三)应邀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者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受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掌握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

(六)办理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申报

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请登录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固原发布”微信公众号、“固原法治”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将表格(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于2026年4月24日前报至固原市司法局(民生大厦1407室),电子版发送至nxgyfzb@126.com。

(二)审核批准

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出拟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颁发聘任证书和发放行政执法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六、选聘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连聘连任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每届连聘连任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聘任总人数的30%,届满未获续聘的自然解聘,由聘任司法行政部门收回行政执法监督员证。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在聘期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司法行政部门不向行政执法监督员支付报酬。  

附件: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固原市司法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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