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固原市财政局 关于发放购房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信息来源: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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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促进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精神,现就发放购房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房补贴对象及标准

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凡在固原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130平方米以下每套按1万元补贴,13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套按1.5万元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三孩在202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均按每套2万元补贴。

二、相关条件界定

1.购房补贴对象为个人,单位购房不享受购房补贴。

2.本公告中新建商品房是指由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并销售的住宅用房,交易状态为首次交易。

3.受理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8年1月10日(相关申报资料时间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补贴。

4.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时,需提交以下申请资料:首付款发票、贷款凭证或全款购房发票、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述申请资料出具时间均在2026年4月15日(含)至2027年12月31日(含)期间;三孩及以上家庭需额外提交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表。

5.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后,确因特殊原因需撤销网签备案的,应在退还购房补贴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网签备案核销手续。

三、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1.账户准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指导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下载注册“我的宁夏”APP,登录后绑定个人一类银行卡,并开通电子钱包功能。  

2.提交申请:进入APP首页,点击“固原市区购房补贴活动”页面,选择对应购房补贴档位进行填报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购房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扫描件;

②已完成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贷款凭证或全款购房发票原件扫描件。

③符合三孩及以上家庭(三孩指2021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购房补贴的申请人,需额外提交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员表原件扫描件。

3.审核发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审核后,对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预算下达后以现金形式发放至“我的宁夏”APP个人钱包。

四、其他事项

本次购房补贴填报申请时须在“我的宁夏”APP相关活动界面仔细查看购房补贴规则,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律责任,骗(套)取购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缴购房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954--2688570,0954--2688816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固原市财政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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