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放购房补贴有关事宜的补充公告
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大市民朋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于2026年4月28日,在固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发放购房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就原公告中部分条款的调整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调整补贴标准
原公告第一条“购房补贴对象及标准”中关于三孩及以上家庭的补贴条件,原表述为“三孩及以上家庭(三孩在202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均按每套2万元补贴”,与《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印发<固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固住建规发〔2026〕1号)内容不一致,现调整为“三孩及以上家庭(三孩在202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购买13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每套2万元给予补贴”。
二、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调整外,原公告中规定的补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受理时限及其他相关要求保持不变,继续遵照执行。
请广大购房群众相互转告,并依据调整后的标准进行申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954-2688570。
特此补充公告。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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