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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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根据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50个岗位,招聘66人。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7.符合《固原市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21日至2008年5月21日期间出生),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至2008年5月21日期间出生),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固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gy.gov.cn/),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gysrmyy.cn/)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报名表(附件2)、社保台账(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工作证明(需明确所在部门及工作岗位)及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携带1张一寸彩色照片参加资格审核。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因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资格初审

本次为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结果现场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最后1个报名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结束后,应聘者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视为放弃报名。

固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及纪检监察室将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并电话告知。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对专业性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拟定于2026年6月中下旬。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笔试前一周现场领取。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具体以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笔试方式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

4.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后,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6.确定拟面试人员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对专业性强、生源较少的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四)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事项。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具体事项通知

至少提前5日通过固原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医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七)体检

1.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应聘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固原市政府网站及固原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监督电话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固原市人民医院“同工同酬”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固市医发〔2023〕47号)执行。

(十)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笔试成绩公示后至面试公告发布前,出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拟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医院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加面试的所有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平因素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五)请广大应聘者密切关注固原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考试、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聘用等相关通知。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954-2683990(固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954-2683966(固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固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固原市西南新区九龙路225号固原市人民医院培训中心二楼)


附件:1.固原市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固原市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固原市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4. 固原市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委托书


固原市人民医院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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