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暂停辛殿武、刘存学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公告
《宁夏渤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19”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固政函〔2026〕17号)已经固原市人民政府批复,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暂停辛殿武(证书编号:64042219820905361X)、刘存学(证书编号:642221196607160694)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30日。
特此公告。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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