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开展专项行动优化执行信用管理

信息来源:固原日报

发布时间:2026-04-01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自今年3月初至8月底,在全市法院开展“优化执行信用管理 护航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本次行动聚焦失信认定精准化、惩戒措施差异化、信用修复便捷化、失能纾困常态化四大目标,在依法打击严重失信行为的同时,做实对失能被执行人的解绑纾困,兼顾债权人胜诉权益与被执行人合法生产生活权益。

专项行动明确了失信被执行人三级分类标准,结合失信行为性质、情节、后果及悔改表现,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对轻微失信被执行人,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不纳入失信名单,仅作口头警示、责令限期履行;对一般失信被执行人给予一至三个月宽限期并鼓励达成和解,对恶意规避、抗拒执行的严重失信行为则坚决依法纳入名单从严惩戒;对严重失信被执行人直接纳入失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同时,行动创新建立失信与失能情形区分标准,明确对确无履行能力且不存在主观失信故意的被执行人,不得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为由纳入失信名单。

专项行动分动员安排、全面开展、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全面开展阶段重点完成五项任务:开展失信信息专项清理,实现“清底数”;开展失信失能认定专项核查,严把“入口关”;实施失信惩戒分级管理,提升“精准度”;强化信用修复工作力度,打通“纾困路”;规范涉企信用工作措施,优化“生态圈”。

其中,涉企信用工作备受关注。行动明确对经营困难但有挽救价值的企业不轻易纳入失信名单,积极推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加快信用修复办理进度。同时加强与发改、金融、税务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信用修复结果在信贷、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恢复相关权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将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坚决杜绝机械执法、粗放执法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