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支队召开《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贯培训会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月29日,固原支队召开《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贯培训会,支队、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原文为根本遵循,详细介绍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职责、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内容,重点厘清了“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关键问题。会议还组织学习了《文明执法行为规定(试行)》,强调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消防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核心要求与监督职责,特别是要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执法考核评议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坚持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保落实,切实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下一步,支队将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实施,推动支队及各大队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强化监督结果运用,以强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护航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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