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问答 --- 青年就业见习

信息来源: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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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青年就业见习的对象

:见习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问:青年就业见习的期限?

答: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活动期满后,见习者自主择业。

问:青年就业见习待遇?

答:见习期间,各级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现行标准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1950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840元;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为三类区,每人每月1750元。并为其购买额度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问:青年就业见习活动工作流程有哪些

答: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有见习需求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注册报名,网上打印《宁夏青年见习报名表》,3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现场派遣。

(3)见习人员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打印派遣单,并持派遣单和身份证到见习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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