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7/2026-00030 发文时间 2025-07-01
发布机构 固原市公安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原州区“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固原市原州区“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2024年11月15日11时06分,固原市原州区S203线69km+50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7万元。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11月18日,固原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了原州区“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组。调查组调取了驾驶人、车辆及涉及的运输企业、道路、日常管理等相关资料,分析了发生事故的原因,确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人员、车辆及涉及企业、道路环境情况

1.母某某,男,准驾车型C1,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驾驶证状态正常,驾驶宁D****9号小型轿车。2024年11月15日7时许,由原州区开城镇柯庄村家中出发前往张易镇黄堡村马某某家吃油香,后由张易镇黄堡村返回。

2.赵某某,男,汉族,准驾车型  A2,宁夏贺兰县,驾驶证状态正常。从业资格证号640*****7001150612,从业资格类别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驾驶宁A***5·宁A***1挂重型半挂牵引车。2024年11月14日14时许,从石嘴山嘉锋化工公司装载32吨石灰氮出发前往贵州,14日晚在同心转盘处休息,15日7时出发,9时20分在原州区三营镇休息后出发至事故发生,未发现疲劳驾驶行为。

经查,母某某驾驶证、赵某某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培训学习、考试,身体状况良好、家庭状况均正常,未发现有影响安全驾驶的其他因素。

乘车人基本情况:

1.母某仁(宁D****9号小型轿车乘客),男,原州区开城镇,当场死亡。

2.母慧(宁D***9号小型轿车乘客),女原州区开城镇,经固原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24年11月15日12时53分死亡。

3.母虎(宁D****9号小型轿车乘客),男,原州区开城镇,右腿轻伤,已出院。

4.虎某某(宁D****9号小型轿车乘客),女,原州区开城镇,受伤,盆骨骨胳膊、右腿骨折,已出院。

(二)事故车辆情况

1.宁D****9小型轿车该机动车登记的所有人为母某某核载5人,实载5人,车辆性质为非营运,品牌型号为北京现代BH7140XMV,车身颜色白色,初次登记日期 2018年5月15日,发证机关为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及商业险(车损2.7万,三者200万,司机一万。意外险车上每个人66万),保险在有效期内。经鉴定,宁D****9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制动装置合格,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为77-79  km/h,属超速行驶。该车注册登记、检验正常,未发现拼装、改装、虚假检验等情况。

2.宁A****5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该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银川茂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品牌型号豪沃牌ZZ4257V384HF1LW,车身颜色白色,初次登记日期2021年8月16日,检验有效期 2025年8月31日,发证机关为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运输证号:宁交运管银字64010000****号,发证机关: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发证日期:2021年8月24日。该车交强险、商业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均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有效期至2025年8月。三者责任险保额150万,承运人责任保险2060万。宁A****5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制动装置合格,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为33KM/h。

A***1挂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牵引挂车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银川茂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厂牌型号郓翔牌YDX9400TWY,初次登记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有效期至2025年08月31日。该挂车车辆类型为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核载质量34400kg。事故发生时,该车装载的货物石灰氮,货物质量为32吨。经外观检查核对,宁A***1挂车安装的轮胎规格为12R22.5 18PR,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标明的轮胎规格12R22.5 12PR不一致,加大了轮胎层数。经鉴定,该车车辆登记公告信息可运输40英尺集装箱或普通罐箱,但该车装载的为栏板式货箱,且货箱与车架固定,与载明的装载货箱类别不一致。该车轮胎、货箱均存在车辆改装行为。

(三)车辆涉及企业情况

银川茂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司住所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友爱北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宁交运管许可银字64010****812号,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3类、4类2项、4类3项、6类1项、8类、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证件有效期至2028年02月07日。

2.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驾驶员培训学校,公司住所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经营范围: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大型客车A1;大型货车B2)(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经营项目: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培训能力:三级,培训车型:小型客货车,备案编号:620****007,备案时间:2023年8月22日,备案机关:会宁县交通运输局。通过调阅驾驶人母某某驾驶证考试信息,驾驶人母某某2016年11月20日初学培训在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驾驶员培训学校参加普通驾驶员培训学习,该校无法提供母某某学员档案。

(四)道路环境情况

2020年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承建,朝阳安信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修建完成,2022年6月移交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管养。经调阅该段公路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资料,主要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采用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宽度为10m,路面宽度符合二级公路设计标准相关要求。事故地点属直线路段,路面平整、交通标志齐全、标线视认性良好、视距良好,无影响行车安全因素,养护检查等级Ⅱ级,能够满足抗滑要求。日常养护管理总体技术状况保持在“优、良”等级区间。固原至张易公路第1合同段(K0+000-K10+100)共设置各类交通标志139块,累计增设太阳能红蓝爆闪警示灯19套、增设优化热熔反光型及凸起型路面标线1.95万平方米、增设各类警告标志24块、增设波形梁钢护栏板360米,设置了模拟警察、限速及解除限速标志、施划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数量齐全、功能正常。

事故现场位于S203线69km+400m(原州区张易镇叠叠沟)路段处,该路段呈东西走向,西往固原市原州区红庄街道方向,东往固原市市区方向,路宽10.00米,同方向有一条机动车道,道路南北两侧均为林带,现场勘查时为雨天,潮湿沥青路面,道路平坦,视线良好。

经统计,  2022年至2024年以来,省道203线枯井至黄堡段在原州区四大队辖区一般事故占比52.2%,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58%,因天气影响发生事故占33.5%。其中,叠叠沟段一般事故占比13.5%,死亡人数占总数20.8%,天气影响事故占34.8%。

(五)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经鉴定,死者符合交通事故致死原因。

(六)天气情况

根据气象台2024年11月15日发布的原州区天气预报,气温2℃-5℃,多云,西北风3到4级。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2024年11月15日11时06分,母某某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宁D****9号小型轿车(乘坐母仁、母虎、虎某某、母慧),沿S203线由西向东行驶至69km+500m处时车辆失控侧滑,与沿S203线由东向西行驶的赵某某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宁A****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宁A***1挂相撞,造成宁D****9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母某某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母仁当场死亡,母慧抢救无效死亡,母虎、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情况

2024年11月15日11时24分,市公安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叠叠沟路段,一辆货车(A****5)与一辆轿车(车号不详)相撞,5人受伤被困,其中两人受伤严重,请你单位出警处置。”接警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原州区交警四大队出警,同时逐级报告。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副主席冼国义、市委书记滑志敏、市长杨青龙、胡斌副市长、童东副市长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公安局迅速启动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局领导带队第一时间分组赶赴现场和医院,指导事故救援、伤者救治、家属安抚、现场勘验、交通疏导及善后等工作,现场指挥卫生健康、公安交警、应急消防、交通执法等部门进行紧急救援,第一时间护送受伤人员前往市人民医院接受救治。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抢救制度等齐全,启动及时,对患者诊断明确,抢救及时,符合诊疗规范。

11月17日下午,3名死者已妥善埋葬,共支付死者丧葬费16万元,母某虎虎某某2名伤者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已出院,保险公司垫付伤者医疗费1.8万元。死者及伤者家属情绪平稳,无舆情炒作,社会大局稳定。涉事车辆均购买了保险,后续赔偿事宜正在协商。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认定

(一)直接原因。母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左转弯路段,因路面湿滑,油门控制不当,未降低安全车速,车辆失控侧滑驶向对向车道,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认定

母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操作不当且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及其第(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之规定,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当事人赵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乘车人母某仁母某虎母某慧、虎某某无责任。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固原市原州区“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四、深度调查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一)原州区党委政府

原州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文件,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具体落实。共建成交通管理站11个,交通安全劝导站150个,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300名。中河乡、张易镇、开城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安排、有部署,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等工作,落实“两站两员”管理机制,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其中开城镇与辖区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安全教育,事故当事人母某某也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张易镇事故发生当日黄堡村劝导员马某虎、马某福上午8时30分在跑牛沟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并劝导1起农用车违法载人,有详细劝导记录。

(二)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每季度安全生产大会对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对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对省道203线按照市道交委下发的《关于对2024年全市3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固交发20244号)文中,涉及省道203线中河枯井至张易镇路段的4处事故多发点段及10公里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进行了治理。

(三)宁夏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固原分局七大队

宁夏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固原分局七大队根据实际每月制定勤务安排,大队对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及时传达学习,安排部署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大队工作职责,管辖省道203线原州区段,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事故发生当日,大队有11人值班,派出工作人员吴某某、张某某在国道344线什里至头营段巡查。经查执法七大队公路行政检查工作记录,发现11月12日(周二)在省道203线巡逻1次,事故发生后15日下午(周五)巡逻1次,16日巡逻1次,17日巡逻1次。

(四)固原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原州区交警四大队

根据大队辖区实际每月制定勤务安排,周例会对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及时进行学习传达,对本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事故发生当日上午,大队长杨佰旺按照交警分局关于恶劣天气加强道路管控的要求,派出人员分别在省道203线、309线等路段巡逻。民警何翔当日6时至8时30分在省道203线巡逻管控返回,副大队长杨某、民警刘某某组09时30分沿省道203线巡逻至张易镇开展路检路查工作,由于天气降雨原因,开展沿路巡逻管控,事故发生后及时赶到现场先期处置。今年以来,大队在省道203线共排查4处事故多发点段,上报后已被全部治理。长期以来,该大队坚持对国省道路事故易发路段进行巡逻,并对省道203线(叠叠沟路段)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进行重点巡逻管控。

五、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一)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事发当日道路湿滑,驾驶人驾驶车辆油门控制不当超速行驶,行驶至弯道处未降低安全车速,车辆失控驶向对向车道。

(二)运输企业车辆有改装行为。银川茂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长期经营危险化学品运输,牵引挂车货箱、轮胎规格与车辆登记公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存在车辆改装行为。

(三)驾驶培训机构档案管理不到位。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的要求,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驾驶员培训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明确学员档案保存期限。

六、处理建议

(一)事故当事人

母某某驾驶宁D****9小型轿车超速行驶,弯道处未降低安全车速,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责任不予追究。赵某某驾驶宁A****5号·宁A***1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二)道路运输企业

银川茂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有改装行为,市道交委已发函,建议由银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属辖区大队对车辆管理人予以处罚,银川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三)驾驶人培训机构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驾驶员培训学校学员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道交委已发函,建议由白银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七、整改及预防措施

深刻汲取原州区“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清醒认识当前和今后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风险挑战,结合实际细化制定9大项25小项冬季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全力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最强认识、最高标准、最大力度推动落实。

(一)深入推进省道203线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积极协调原州政府及三大电信运营商在叠叠沟路段增加基站,解决无信号报警难问题。二是在省道203线中河枯井至张易红庄段再增加两套测速设备,将该路段车速区间限速为60km/h,弯道、坡道处限速限制为40km/h。三是每天安排警力驻守省道203线不间断管控,协调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固原分局安排交通执法力量加密管控。四是协调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对省道203线减速震荡标线再加密,增加爆闪灯,对弯道、坡道处全部施划单黄实线,完善相关标志标线。五是交通运输执法监督部门要严格落实公路国省干线重点路段、普通国省干线其他路段日常巡查要求,如遇恶劣天气,加强公路行政执法检查频次。

(二)持续深化冬季交通事故预防九项措施。一是深化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开展客运企业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及时清零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重点人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等风险隐患。二是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交通安全管理。每月梳理高风险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分数较低的危货运输车辆及所属企业约谈、通报、曝光。三是深入推进公路突出隐患治理。对冬季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等冰雪高风险路段开展排查,全力推动治理,对一时不能治理完成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是攻坚治理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推动完善学校周边“五类”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护学岗”机制,开展“高峰勤务”制度,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严查严管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五是全力净化公路交通秩序。针对货车、面包车、摩电车辆等重点车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酒驾醉驾、农村“两违”等严重交通违法。抽调机关警力深入农村重点路段配合辖区大队开展执法活动,加强周末、夜间、“一早一晚”等事故多发时段巡逻管控、路检路查勤务密度。六是严查严管城市道路突出交通违法。以早晚高峰为重点时段,加强问题突出路口的指挥疏导。严管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七是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滚动摸排浓雾、积雪冰冻等高影响路段,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公路管理单位提前备好融雪物资、装备,及时铲冰除雪。提前向社会面公布冬季易结冰、易发大雾团雾等危险路段和实时路况,广泛预警提示。对确有必要的路段及时采取临时封控措施。八是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应用。常态化开展重点隐患车辆分析研判,以涉嫌超员载客、拼车包车的客车,涉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严重疲劳驾驶、超限运输的轻型、重型货车,涉牌涉证、逾期未报废、未检验的车辆为重点进行预警布控、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严格处罚。九是强化冬季突出风险警示提示。借助“七进”“美丽乡村行”等活动载体,开展冬季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根据冬季出行规律和突出风险,针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电”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点对点、定制化精准宣传提示冬季行车安全事项。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对事故多发、违法多发地区、单位、企业、个人等的警示曝光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强化警示曝光和教育引导。


固原市原州区“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组(代章)

2025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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