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7-16935 | 发文时间 | 2017-03-06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泾源出台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 | ||
日前,泾源县出台《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指标体系。
据介绍,泾源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主要采取进村入户实地调查、召开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个别访谈、听取工作汇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暗访或回访等形式进行。重点督查内容包括脱贫对象是否精准、脱贫标准是否达到、驻村帮扶是否到位、基础资料是否规范、产业扶持是否到户、脱贫成效是否真实等,并实行督查巡查清单制,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考核。
凡被督查巡查组通报批评的乡镇、部门,因同一问题连续被3次通报批评或累计通报批评4次的,对该乡镇、部门本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扣减乡镇、部门3个月工作经费,对村干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由本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县委、政府对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分管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予以免职。(记者 丁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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