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4/2025-00084 发文时间 2025-12-18
发布机构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关于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固原市关于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固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情况

反馈问题第3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管不严,部分建筑工地“六个100%”落实不到位。原州区雁岳赋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固原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二标段机场路施工围挡措施落实不到位。

牵头单位: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制度化管控机制,明确扬尘整治责任,确保建筑工地“六个100%”扬尘防治措施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2024年10月14日,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市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固建管发〔2024〕24号),对市区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建设项目建筑工地进行了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督促14个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及时进行了整改,均已整改到位。

二是2024年11月以来,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8个项目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施工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8份,累计扣除诚信分1000分。

三是根据整改要求,督促雁岳赋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机械设备停放区等进行了沙化硬化,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及裸土进行了苫盖,已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固原市2022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二标段(机场路<长城西路—北京路>)项目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知下发前已于2024年8月14日完工。同时,2024年10月15日,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市区房屋市政工程督察反馈问题情况的通报》(固住建函〔2024〕114号),对雁岳赋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和固原市2022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二标段(机场路<长城西路—北京路>)进行了通报,并对上述2个项目施工单位分别扣减诚信分值100分、监理单位分别扣减诚信分值200分。

四是各县(区)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举一反三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措施到位,“六个100%”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所有整改措施均已落实,达到了整改目标。

整改验收情况:经核查,雁岳赋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已按照扬尘防治“六个100%”要求落实到位,固原市2022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二标段(机场路<长城西路—北京路>)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知下发前已于2024年8月14日完工。各县(区)扬尘治理“六个100%”落实专项整治成效显著。达到了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联系电话:0954-2688716

五、联系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民生大厦1704办公室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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