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9/2026-00036 | 发文时间 | 2024-12-12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司法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 ||
申请人:张某甲,公民身份号码642221************,现住固原市原州区**镇**村**组。
申请人:张某,居民身份证号码642221************,现住固原市原州区**镇**村**组。
被申请人: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住所地:固原市原州区民生大厦五楼。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固原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关于张某甲、张某申请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处理决定》。2024年10月1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1日依法受理。
2024年11月14日,申请人认为复议《关于张某甲、张某申请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处理决定》无实际意义,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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