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9/2026-00046 发文时间 2024-12-19
发布机构 固原市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固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申请人:肖某某,公民身份号码500238************,现住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小区*号楼*单元*室。    

被申请人:固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住所地:固原市经济开发区富民路2号。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固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开公(兴原)行罚决字〔202430061号),于202499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499日依法受理。适用普通程序办理。

2024111申请人以认可被申请人作出的《固原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开公(兴原)行罚决字〔202430061号)为由,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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