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3/2026-00037 发文时间 2026-03-11
发布机构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环罚〔2026〕2号)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固环罚〔2026〕2号)


当事人名称: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400MA7JBKK091

    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黄沟村一队

者:侯正永

2026115日,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进行现场检查(勘察)时发现你回收部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回收部区北侧堆放有30余辆废弃摩托车,区中央堆放有80余件废弃洗衣机、20余件废弃冰箱冰柜,场区南侧堆放有20余件废弃电脑显示器,100余台废弃电视机,其中有9件废弃电脑显示器7台废弃电视2024年回收,贮存时间超过1年。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2026115日提取的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侯正永身份证复印件1份,用于证明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作为合法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资格,及侯正永系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2.现场照片5页,视频1份,用于证明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5115日对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现场执法检查过程及现场情况;

3.2026115日制作的现场勘察平面图1份,用于证明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所在位置和四至范围

4.2026115日制作的《固原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3页,用于证明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经营情况、废弃物资贮存情况以及生产场地周围环境情况等

5.2026115日提取的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回收台账15页,用于证明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场区内9件废弃电脑显示器,7台废弃电视机为2024年回收,贮存时间超过1年;

6.《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12页,用于证明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场区内贮存超过1年的9件废弃电脑显示器和7台废弃电视机均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7.2026116日制作的《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18,用于证明被询问人侯正永对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场区内9件废弃电脑显示器和7台废弃电视机的贮存时间均超过1年的事实的认可;

8.2026115日提取的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与霍玉晴签订的报废产品收购合同复印件15页,及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与固原市原州区侯正废品回收站签订的“家电以旧换新”旧机回收协议复印件14页,用于证明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正在从事废弃家电回收,并将回收的废弃物资销售至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9.2026115日提取的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告知函》(中再生宁电函202512)复印件1份,用于证明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421日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你回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贮存电子废物,应当采取防止因破碎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电子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措施。破碎的阴极射线管应当贮存在有盖的容器内。电子废物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

我局于2026119日依法向你回收部直接送达了《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固环责改〔20261号),你回收按要求及时改正了上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于202624日依法向你回收部邮寄送达了《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固环罚告〔20261号),告知拟对你回收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你回收部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听证权。你回收部于202627日签收了《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固环罚告〔20261号),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申请听证,我局视为你回收部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固环责改〔20261号)及送达回证,用于证明固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119日对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违反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提出责令改正要求;

2.2026120日制作的《固原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3页,提取的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回收台账复印件1页、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向霍玉晴出具的验质单复印件2页,用于证明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按照《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固环责改字〔20261号)要求,及时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完成了改正

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固环罚告20261号)及其送达回证和邮政快递信息11页,用于证明我局202624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邮寄送达《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固环罚告〔20261号),告知拟对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以及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享有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固原市原州区正永废旧家电回收部202627签收了《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固环罚告〔20261号)。

依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六)贮存电子废物超过一年的。”之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四、固体、危险废物、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类(六)《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序号8‘贮存电子废物超过一年的’、违法行为‘一般’、违法程度‘能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适用标准,我局决定回收处叁仟贰佰元(3200.00元)的罚款。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名: 固原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收款银行: 宁夏银行固原分行营业部           

   号:  36000******000074

回收部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郭荣军               1     话:0954-2688709

 地址:民生大厦7楼              邮政编码:756000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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