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1/2024-00037 发文时间 2024-12-04
发布机构 固原市审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固原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固原市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4年9月4日
序号执法类别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备注
1行政执法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年10月23日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三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1号修改)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时,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时,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固原市审计局社会审计机构







填写说明:1.执法类别、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要与权责清单一致;
          2.实施主体为执法主体;
          3.实施对象为公民、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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