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9/2022-00022 | 发文时间 | 2022-02-28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司法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隆德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固党办〔2019〕128号)和《中共固原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隆德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形式开展学习。2021年,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围绕“十一个坚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无死角、多层次、有深度的学习轮训,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突出重点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等法治课程,参训人员409人。
(二)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把法治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载体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宪法等法律知识测试,不断夯实巩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2021年,全县4000余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提供强有力的法治后盾。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和行政执法培训班;各乡(镇)、部门(单位)结合干部职工学习例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会30余场次;积极参与司法部、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线上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出台《法治隆德建设规划(2021-2025年)》《隆德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贯彻落实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主要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出台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标对表区市党委决策部署,梳理出我县具体落实任务,从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时限等方面层层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从机制层面推动述法常态化、长效化。出台年度全面依法治县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通过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化管理、时限性推进、精细化落实,对重点工作实行督查通报制,202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治责任落实情况督查2次,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着力打造快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让群众少跑腿,让企业少跑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标对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出台《隆德县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实施方案》《隆德县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三规范、七统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完成县乡村三级民生服务场所代办点的规范化建设,构建起“1+6+13+108”模式政务服务大格局,全面开启“一门、一窗、一网”服务。全县共承接“四级四同”事项1403项,县大厅进驻1352项,进驻率达96.4%,“应进必进”实现全覆盖,90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开启“乡亲喊话”政务服务智能化模式,对县级1403项、乡(镇)123项、村社区48项办理事项流程进行服务效能监察,社会和政府投资审批时限分别压缩5-10个工作日。2021年,办理政务服务中心民生事项14.86万件。
(二)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对2019年以来现行的3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其中废止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发布和备案,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2021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制定隆德县本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取消审批事项4项,审批改为备案9项,告知承诺制12项,优化审批服务52项。为各类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将企业开办和注销涉及的银行、税务、社保全部进驻大厅,企业开办实现了3小时办理完结。实行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便利措施。2021年,全县共注册企业220户,注销企业128户。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优化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方式,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予以优先保障或采取减少免除环境监管,做到无需要不干扰。目前共有1家企业列入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认真开展“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活动,通过“法治体检”,为企业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建议,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2021年县委依法治县办共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3次,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1次。
(四)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立案查处34件,罚款6.54万元。开展餐饮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五小”食品安全整治,共检查“五小”行业429户,发现问题场所单位339家(户)。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学校食堂70余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5份,抽检食品952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5批次,均已处置。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抽检药品38批次,不合格2批次,督促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135例,责令限期整改13家,立案查处8家,罚款16.2万元。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村卫生室、疫苗、化妆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等专项整治工作,责令限期整改6家,立案查处14起,罚款2.3万元。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发现使用单位90家次280台件安全隐患4处,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责令停产整改1家。开展全县流通领域重点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检重点消费品45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6%。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强化行政规则“刚性”约束。修订完善《隆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隆德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从制度规范层面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重大决策全过程,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用刚性制度约束,确保政府重大决策规范高效。
(二)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专职法律顾问参与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制度,切实筑牢政府依法决策的“防火墙”,推动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三)提升政府决策“科学”水平。积极推动政府决策制度改革,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所有重要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宜,全部先由分管领导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后,按程序提交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之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政府重要会议坚持邀请法律顾问和人大、政协领导及有关群众代表全程列席,充分支持班子成员行使职权,全力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2021年,公布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件。
(四)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100%。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自觉接受检察、司法监督,2021年县直各相关部门共收到检察建议书50份,被监督的行政机关到期回复率100%。
(五)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细化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药品监管、扶贫、教育、医疗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22类重点领域公开要求,实现权力运行和行业领域的全覆盖,并指导各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实现文字解读100%,图解80%以上。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落实政府公报制度。推广应用“331监管平台”政务App,2021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告43条,发布惠民政策12条,配套政策解读4个,累计受理咨询投诉信件137条,其中投诉举报来件39条,互动信箱来件98条,办结率100%。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隆德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计划》,在政务网、办公场所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情况,公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工作情况。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配备工作,全面实行执法监管全程记录。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对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目前全县36个行政执法主体持证行政执法人员385人,五大执法领域完成国家行政执法证件更换123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次,参训400余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2021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办理行政许可2847件,实施行政处罚6403件,行政强制118件,开展行政检查6848次,进行行政确认8648次。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督查检查清单,对全县所有行政执法主体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责任情况,倒逼各有关部门自觉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增强法治思维、法治观念、法治责任。将督查结果作为法治考核重要依据,倒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加快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制定下发《中共隆德县委办公室 隆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德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德县派驻机构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试行)》和《隆德县乡镇与县直部门综合执法衔接配合和案件移送工作机制(试行)》,全面理顺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全县13个乡(镇)均已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共配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54人,48名工作人员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制定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各项制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到制度上墙。制定印发《隆德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可下放乡(镇)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共41项,进一步明确乡(镇)执法权限,确保放的下、接得住、管得好、能监督。
五、矛盾纠纷多远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一)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复议改革相关衔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受理、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结5件,办结案件中提起行政诉讼的1件。80%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到有效解决。
(二)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共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度减少33.33%。所有案件均由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全县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应诉水平逐步提升。
(三)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出台《隆德县人民调解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推进“1+6”基层治理,实现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法律服务机构、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全覆盖,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依靠群众,源头预防”的矛盾纠纷调解新格局。“12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被中央政法委列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推广,2021年指导全县各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82件,调解892件,调解成功848件,成功率95%,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六、存在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有待提升、律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等。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单位形成合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加强谋划。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统筹能力,及时对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依法治县各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推进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分工任务落实。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行为的公开透明力度,加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的指导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的培训,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使乡(镇)、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学法成为常态。
(四)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常态化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检查工作,及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出现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督查检查,以督查转作风、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求实绩,真正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以严督实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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