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01/2026-00041 | 发文时间 | 2026-03-20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 划拨无法单独供应和利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无法单独供应和利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6〕25号)收悉,根据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34次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21日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以下54.36亩(合3.6240公顷)土地划拨给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一)位于固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周边,东至官厅镇什里村、南至高平街110千伏变电站、西至中山北街、北至北京路。面积5.46亩(合0.3641公顷)。
(二)位于秦韵苑东侧、北海公园北侧,东至东关北路、南至高红二路、西至秦韵苑、北至北海公园。面积38.78亩(合2.5853公顷)。
(三)位于秦韵苑东侧、北海公园北侧,东至东关北路、南至高红二路、西至秦韵苑、北至北海公园。面积3.31亩(合0.2211公顷)。
(四)位于轻工产业园西侧,东至轻工产业园、南至高平路、西至祥和街、北至富民路。面积6.08亩(合0.4051公顷)。
(五)位于精英国际和金城三期小区东侧,东至二十三小学、南至精英国际、西至东海街、北至开成路。面积0.73亩(合0.0484公顷)。
二、由你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划拨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323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