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6-00041 发文时间 2026-03-20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 划拨无法单独供应和利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 划拨无法单独供应和利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无法单独供应和利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625号)收悉根据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34次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2024521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以下54.36亩(合3.6240公顷)土地划拨给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一)位于固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周边东至官厅镇什里村、南至高平街110千伏变电站、西至中山北街、北至北京路面积5.46亩(合0.3641公顷)

(二)位于秦韵苑东侧、北海公园北侧,东至东关北路、南至高红二路、西至秦韵苑、北至北海公园面积38.78亩(合2.5853公顷

(三)位于秦韵苑东侧、北海公园北侧,东至东关北路、南至高红二路、西至秦韵苑、北至北海公园面积3.31亩(合0.2211公顷

(四)位于轻工产业园西侧东至轻工产业园、南至高平路、西至祥和街、北至富民路面积6.08亩(合0.4051公顷)

(五)位于精英国际和金城三期小区东侧东至二十三小学、南至精英国际、西至东海街、北至开成路。面积0.73亩(合0.0484公顷)。

二、局负责办理建设用地划拨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63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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