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26-00047 发文时间 2026-04-03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固地(G)〔2026〕—9号、1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固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固地(G)〔2026〕—9号、1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固地(G)〔20269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631号)收悉,经固原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第38次、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第44次会议研究,同意出让该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编号、权属情况

地编号:固地(G)〔20269固地(G)〔202610

以上2地块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固原市2025年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5479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

固地(G)〔20269号所占地类为:林地,面积17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84平方米。

固地(G)〔202610号所占地类为:林地,面积3163平方米耕地,面积91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783平方米。

二、地块位置、面积、出让条件

固地(G)〔20269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石碑村;四至:东至萧关大道、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面积254平方米0.38亩)

固地(G)〔202610号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石碑村;四至:东至萧关大道、南至宅基地、西至加油站、北至林地,面积4862平方米7.29

出让条件:以上2宗地出让条件均为净地。

三、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根据《固原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6固规条字8号)通知单:

1.固地(G)〔20269地块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以内总建筑规模不应大于254平方米。

2固地(G)〔202610地块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以内总建筑规模不应大于4862平方米。

以上2宗地其他建设规划指标详见《固原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四、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通知规定,固地(G)〔20269固地(G)〔202610号出让年限40

2宗地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五、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及土地评估结果,建议该2宗地出让价分别为:

1.固地(G20269号以每100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叁拾捌万元整(¥380000元)竞买保证金叁拾捌万元整(¥380000元),增价幅度万元整(¥20000元)及其整数倍。

2.固地(G202610号以每100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柒佰贰拾玖万元整(¥7290000元)竞买保证金柒佰贰拾玖万元整(¥7290000元),增价幅度叁拾陆万元整(¥360000元)及其整数倍。

以上2宗地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出让方式

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委托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中心向社会公开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规定组织出让。

七、成交确认

竞买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参加竞买,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结束后交易机构向竞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固原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64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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