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来源:中共固原市委员会 发表日期:2018-10-1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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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党办〔2018〕112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局委办,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区属驻固各单位,各国有企业:

8月7日,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固原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固党办〔2018〕86号),以附件形式随文发布了《固原市创建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创建效率,促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正确贯彻执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固原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固原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固原市创建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局,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研究组、督导组。

综合组设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具体负责撰写上报相关材料,分解创建目标任务,督促实施进度,做好部门协调,完成资料收集汇总,随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宣传组设在市委宣传部,具体负责示范区创建各类媒体宣传的策划和实施,做好示范区创建专题片的录制、PPT的制作、相关动态信息报道及稿件上报工作。争取在中央、自治区、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创建情况。

研究组设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课题研究及制度设计转化工作,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推出和推广一批具有鲜明固原地域特色和时代特点的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形成多个地方特色文化作品品牌、场所品牌、团队品牌、活动品牌、项目品牌。

督导组设在市委督查室,主要职责是定期按照创建工作各项部署、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书,对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宣传信息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区)、部门及时通报,督促限期整改。注重发掘、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成功做法。主动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建议。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按照《文化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西部标准》《固原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固原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和阶段性工作部署要求,负责撰发有关公共文化创建政策性文件,及全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达标督导工作,并对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开展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落实创建目标任务的对策和建议。

市委组织部:负责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参与创建工作,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体系;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创建示范区宣传方案;协调中央、自治区、市级媒体对创建示范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创新宣传手段,挖掘创建经验,展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新成果;指导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编办:根据市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的实际需要,参照全区各市两馆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指导各县(区)加强和完善公益性文化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管员的配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市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负责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和服务;积极申请相关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办公室:负责协调、支持在移民新村中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和硬、软件建设;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招募校园文化志愿者并积极开展文化志愿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搭建校园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免费对外开放学校文体场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技局:加强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设置工作,把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内容纳入社区工作职责;积极培育文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免费对外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我市创建示范区工作所需启动资金和配套扶持资金;制定创建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创建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稳步提高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引进方案,落实人员待遇;保障市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求;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示范区建设项目土地审批;完善各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手续;参与重要文化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示范区重点文化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简化工作程序,加快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工作;采取新建、改扩建等多种方式,推进市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督查开发商在城市建设和住宅小区建设中预留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制定示范区创建规划;承担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区)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业务和管理培训;研究总结、宣传推广创建工作经验;参与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形成制度建设成果;组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群众文化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机构数字化建设纳入;智慧固原;建设体系;负责把公共文化服务场地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中;做好市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旅发委:负责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做好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建立健全职工文化志愿者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职工(农民工)业余文化培训活动;有效运用各单位工会活动阵地,为职工文化团队、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活动场所;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市委:负责健全文化志愿者管理体系,积极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妇联:负责健全文化志愿者管理体系;制定面向妇女儿童的文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文联:负责健全文学艺术工作者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文学艺术进基层活动;创作精品文艺作品,并结集出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协:负责组织开展;科技下乡;等公共文化科普活动;推进科普场馆免费开放;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残联: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环境,经常针对残障人士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和专题文化培训;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固原日报社、固原广播电视台:利用媒体阵地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基层挖掘、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开展阶段性创建综述报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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