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00015/2023-00003 | 发文时间 | 2026-04-27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 | ||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规范简称: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马天峰
办公电话:0954-2688616
传真号码:0954-2688616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4个和下属单位2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民生大厦1016室
值班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山西路2号固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值班电话:0954-2023718
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政窗口咨询电话:0954-2040374
二、主要职责:
1.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交通运输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2.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分工。
3.指导推动道路运输领域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
4.牵头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承担全市物流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物流业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二方物流。对物流行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推进货运场站管理、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发展。
5.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公路、水路发展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深化改革工作。
6.负责市域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监督协调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管理工作。
8.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区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营运船舶的监督管理、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渔船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固原市交通战备工作。
11.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保密、信访、人事、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公路管理科(办公电话:0954-2688612)
负责拟定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协调工作。负责重点公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相关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运输物流科(办公电话:0954-2688608)
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发展。负责公交车、 出租车等城市公共客运建设、运营管理。负责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的营运监督管理。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全市物流产业发展监督指导工作,拟订现代物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物流运输企业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货运场站管理、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发展。负责拟定全市国防交通工作相关规定;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定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对市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拟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方案),负责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的管理和训(演)练,组织协调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负责国防交通物资储备管理;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潜力统计、交通动员和运力征用工作;负责国防交通教育,组织开展国防交通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指导监督全市国防交通工作。
4.安全法制科(办公电话:0954-2688603)
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起草交通运输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性规章草案。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法治政府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下属单位:
1、固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办公电话:0954-2032393)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外路产路权、道路运输、工程质量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三)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跨区域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处置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四)指导各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五)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固原市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954-268866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科技档案及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承办各类工程统计报表的编报;
(五)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予可、工可及设计审查、工程概预算控制、工程结算和成本核算。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323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