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备用锅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的公示
来源: 发表日期:2019-12-2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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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备用锅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4-2688692     传真:0954-2688690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718号    邮编:75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备用锅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盐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备用锅炉工程

二、建设地点: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宁夏兴昊永胜盐业科技有限公司内

三、建设单位:宁夏兴昊永胜盐业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书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六、建设项目概况:主体工程包括1台220t/h次高温次高压煤粉调峰备用锅炉。辅助工程包括柴油油库、燃烧系统、除灰渣系统。公用工程包括净水设施、电气、暖通、热控、空压及通信等,贮存运输工程包括输煤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锅炉烟气SCR脱硝系统、电袋除尘装置及噪声治理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8015万元,环保投资61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6%。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产生的有机废气等。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配套相关防范措施,以控制扬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在施工期及时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经过的道路路面以及运输车辆表面进行清理,同时在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以减少因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2、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已有房屋食宿,生活污水通过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污水车拉至40万t/aPVC多联产项目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

2)施工作业废水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有:①机械设备冲洗含油废水;②混凝土浇筑养护用水;③施工作业过程中泥浆水、雨水冲刷场地、水管泄漏等形成的施工污水。

施工作业(车辆、施工机械等的清洗水、施工污水、地下渗水等)可在施工区内临时修建的沉淀池集中,沉淀时间不少于2小时,全部回用于路面喷洒等施工方面用水,则施工废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基础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对垃圾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外售综合利用,其余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填埋。

4、声环境

本项目最近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高噪声源有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电锯等各类施工机械及各种运输车辆等。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等措施,各种施工机械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1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1、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化水间反渗透和混床再生酸碱废水集中收集至厂区中和水池中和后,经淡水泵打入采输卤装置生产卤水综合利用。不外排;脱硫过程中石膏溢流废水作为循环回用于电石泥配浆池,石膏旋流、脱水产生的滤液全部返回到电石泥配浆池,回用于脱硫系统;锅炉排污水及排污冷却水直接排入淡水池,经淡水泵打入采输卤装置生产卤水综合利用。

2、大气环境

本项目投产运营后,通过采取SCR脱硝工艺、电袋除尘、电石泥-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等污染防治措施处理,项目产生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可分别为6.59mg/m3、29.75mg/m3、45.50mg/m3,烟尘、SO2、NOx排放量分别为6.64t/a、29.51t/a、45.86t/a。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100、100毫克/立方米)。”要求,满足《三部委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要求。

3、声环境

本项目投产后,生产设备噪声在厂界的昼夜间最大排放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厂界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针对锅炉非正常排汽,在锅炉非正常排汽口安装小孔喷柱消声器等设施,保证安装消声器后排汽偶发噪声不超过90dB(A)限值,减轻电厂锅炉非正常排汽偶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炉渣、灰分、脱硫石膏、脱硫浆液杂质、废旧除尘布袋、废催化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产生量分别为3690.88t/a、33211.30t/a、9772.36t/a、1620t/a、1500个/2年、1(t/3a)、3(t/5a)、0.5t/a。固体废物总产生量约48296.97t/a。

本项目锅炉产生的灰渣储存于灰渣库中,脱硫石膏、脱硫浆液杂质储存于石膏库中,灰渣、石膏及杂质全部用于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原材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软水设备更换后的非离子交换树脂、锅炉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SCR催化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危废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八、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于2019年8月8日通过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x-jyy.com/)发布第一次项目公示,于2019年9月26日通过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x-jyy.com/)发布第二次项目公示,2019年9月19日、9月21日在固原日报发布第二次项目公示,于2019年10月13日在建设地周围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公司承诺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减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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