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马铃薯淀粉加工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锅炉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4-2688692 传真:0954-2688690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718号 邮编:75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马铃薯淀粉加工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锅炉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马铃薯淀粉加工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锅炉部分)
二、建设地点:西吉县马莲乡、万里淀粉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西吉县万里淀粉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吉县万里淀粉有限公司
六、建设项目概况:拆除现有10t/h燃煤锅炉,新建1台35t/h燃煤蒸汽锅炉(SZL35-1.6-AII),对现有煤场、灰渣场进行全封闭改造。
本技改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31.3%。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部分设备基础建设产生的扬尘及设备搬运产生的汽车尾气,由于本项目工作量小、施工期短,因此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减少施工期间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
2、水环境
施工期的污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环保旱厕处理。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结构阶段建筑保养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不外排。此外,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在冲洗池内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
建设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工程量较少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建设单位对垃圾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外售综合利用,其余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填埋。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集中收集外运至附近的垃圾转运站,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时应结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限值(昼/夜:70/55dB(A),将施工场界噪声尽量控制在标准限值内。采用相应的措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具体如下:从声源上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技改后,软水系统废水产生量为42m3/d,全部用于脱硫塔浆液配制;锅炉定排水产生量为42m3/d,全部用于煤仓内煤堆洒水降尘,不外排;脱硫废水产生量为0.6m3/d,全部用于煤仓内煤堆洒水降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技改后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锅炉烟气经SNCR脱硝(脱硝剂为尿素)+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1根45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煤仓、灰渣库采取全封闭结构,煤仓内设置喷淋装置,煤仓与锅炉房之间设置全封闭廊桥,皮带运输燃煤,可避免无组织粉尘产生。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装消音器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均外售用于建材生产;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HW13,900-015-13),采用带盖的PE材质桶盛装后,暂存于拟建库房单独划分的存储区域,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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