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油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宝铺加油加气站增设LNG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8月21日-2020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4-2688692 传真:0954-2688690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718号 邮编:75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中国石油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宝铺加油加气站增设LNG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宝铺加油加气站增设LNG项目
二、建设地点:固原市开城镇
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瑞滨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在现有加油站预留空地内,新增建设1套容积60m3的LNG立式储罐,2台LNG单枪加注机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结合现有加油站油品储罐建设内容,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局部修订版)中第3.0.15条“加油与LNG加气、L-CNG加气、LNG/L-CNG加气以及加油与LNG加气和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本站为一级加油LNG加气联合建站。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48万元,占总投资的9.6%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LNG相关设备施工活动较为简单,且在已建成的硬化场地开展施工活动,仅地埋式管道的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对局部地坪的破拆、预埋管道及恢复硬化。
为最大限度地减缓施工期环境影响,本次评价充分结合施工活动的特点,针对性地提出如下减缓措施。
⑴施工前根据设计文件,规划好管线施工路由及施工范围;
⑵在施工范围周边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进行维护;
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举报电话、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⑷对施工区域定期洒水降尘;
⑸对于破拆出的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应采用纺织袋及时盛装,堆存至指定区域,定期送环卫部门处置;
⑹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者四级以上大风时,施工单位应当停止地坪破拆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
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依托站内现有设施(水冲式厕所及化粪池)处理;
⑻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
⑼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时段施工,尽量避免高噪设备同时施工。
⑽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对其中的金属进行回收,对于不能回收的,与生活垃圾一并送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⑴废气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放散废气。
LNG加气站设备检修或因天然气压力超过其设定压力时因保护设备需要,需要排出部分天然气,项目设置1根10m高LNG放散管,使这部分天然气通过放散管排空,不点火。放散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挥发性有机物3.03kg/a。
经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为0.04%,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故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事故工况下放散废气每次放空时间不超过5min,每年不超过3次,属于偶发性排放。
⑵废水
项目实施后,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加气车辆司乘人员。
新增生活污水量为23.04m3/a(0.06m3/d),经现有水冲式厕所及3m3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吸粪车清运至固原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实施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站区噪声为泵、压缩机等工艺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80-85dB(A);事故工况下,放散管气流噪声可达100-110dB(A),每次放空时间不超过5min。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场站图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站场场界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降低10-20dB(A)。
经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叠加现状后,项目运行期东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限值;南边界、西边界、北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⑷固体废物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气化残液、钢瓶残液、不合格品钢瓶及生活垃圾。
气化残液生量为0.34t/a,设置1台2m3残液储罐进行收集,由液化天然气供应厂家回收处置。
残液产生量为0.3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钢瓶残液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设置1台2m3残液储罐进行收集,由液化天然气供应厂家回收处置。
泵、压缩机等新增加气系统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废旧零部件,可能粘染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由检修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主要产生于加气车辆司乘人员,产生量为1.5t/a,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分析,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LNG储罐破损使液化天然气泄漏发生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在采取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且事故发生后及时对人群进行疏散的前提下,项目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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