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1年1月24日由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固原市大原广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为保证此次验收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固原市大原广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27日。在公示期您(单位)如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请于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反映。
公司名称: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固原市原州区经济开发区
附件
1.固原市大原广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pdf
2.验收报告--固原市大原广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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