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4-2688692 传真:0954-2688690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718号 邮编:75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东关北街
三、建设单位:宁夏亿东汇商贸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六、建设项目概况:设2座全封闭式搅拌楼,占地面积480平方米2,建设商品混凝土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立方米每年的生产线,主要设置搅拌机2台,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各2个,建设1座全封闭式原料库,占地面积900平方米。。
本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环保投资107.7万元,占总投资的7.2%。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扬尘:本项目扬尘的来源主要包括场地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扬尘。根据国内外的有关研究资料,扬尘起尘量与地面的相对高度、风速、土壤的颗粒度、土壤含水量、渣土分散度等条件有关。而施工运输车辆通过便道行驶产生的扬尘源强大小与污染源的距离、道路路面、行驶速度有关。由于本项目总体施工量不大,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量较少。在施工期间,做好道路清洁。施工过程在各个区域洒水,PM10控制效率能达到61%-74%。通过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清理施工场地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施工过程,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活动时,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THC等污染物。由于本项目总体工程量不大,因此施工期施工机械产生少量燃油废气。施工车辆应达到相关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排放废气的施工机械亦应达到相关的排放标准。
(2)水环境
施工废水产生量小,并且属于间歇排放,可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排入六盘山热电厂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
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活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主要为砂石、石灰、混凝土和废砖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筒仓顶部呼吸孔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排放限值(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2台搅拌机在投料、搅拌工序粉尘分别经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的排放限值(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本项目对原料库进行全封闭建设,原料装卸过程中喷雾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出口处设置冲洗平台,车辆驶离前,应在冲洗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
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设置专人负责日常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工作,站内设置车辆限速行驶等,经上述措施治理后,可以有效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车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
①搅拌机清洗废水
搅拌机清洗用水损耗率以1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1.8m3/d(486m3 /a)。废水经砂石分离、沉淀池(1座,有效容积为20m3)沉淀处理后,作为本项目工艺用水回用,不外排。
②搅拌车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
搅拌车及运输车辆冲洗用水损耗率以10%计,则废水产生量为3m3/d(810m3 /a)。废水经砂石分离、沉淀池(1座,有效容积为20m3)沉淀处理后,作为本项目工艺用水回用,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日常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m3/d(351m3/a),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1个,5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排入六盘山热电厂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
通过选择环保高效的低噪声设备、设置东侧边界围墙,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场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为水泥、粉煤灰、矿粉等原料,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渣,通过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弃混凝土试样,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323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