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关于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2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来源: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发表日期:2026-02-2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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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固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第22

水污染防治能力存在不足。部分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2023年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176天。泾源县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750立方米/天,实际每天进水量在1300立方米左右,远超处理能力。

二、牵头(责任)单位

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泾源县委和县政府

三、整改目标

排查分析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原因,科学落实管控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任务22“水污染防治能力存在不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市住建局、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科学制定《关于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176天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通过“短期应急调蓄、长期能力提升”两步走策略,系统破解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难题。同时,泾源县委和县政府高位推动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按时销号。

(一)发挥应急调蓄作用,科学调度错峰处理

充分发挥固原市14万方生态调蓄池的调蓄功能,严格落实《固原市14万方生态调蓄池管理制度》,建立“气象预警-水位监测-联动调度”工作机制。在汛期强降雨期间,科学启用调蓄池对初期雨污合流水进行临时储存,有效削减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的瞬时流量峰值。降雨结束后,待市政管网液位下降至安全运行区间(约4.9米以下),通过调蓄池末端扬水泵站,将调蓄的雨污合流水有序分批输送至固原市第一、二、三污水处理厂协同处理,实现“错峰进厂、均衡处理”。2025年累计启用调蓄调度20余次,调蓄水量超80万方,显著缓解了汛期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压力,第三污水处理厂未再出现超负荷运行情况,系统运行稳定性显著增强。

(二)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市区排水系统

坚持源头治理与系统提升相结合,按照“先主干、后支路,先市政、后小区”的实施路径,全面推进市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目前,依托海绵城市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和雨污分流雨水管网建设等项目,市区市政道路雨污分流率已达86.4%2025年,我局通过实施固原市新区排水防涝工程、雨污分流雨水管网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合流制管网分流改造,进一步减少汛期雨污合流水量直排污水处理厂,从源头降低污水处理厂负荷,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三)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和污水处理需求增长趋势,我局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加快推进“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和可行性研究论证,正处于初步设计审批阶段。项目计划新增日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总投资、用地等要素保障已初步落实,推进机制健全,具备按期开工条件。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第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和运行弹性,全面增强区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承载力与抗风险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处理能力不足、汛期超负荷运行等问题。

泾源县委和县政府投资2157.2万元,实施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该项目对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氧化沟、调节池等处理设施及部分管网,由原有设计处理能力750立方米/天扩容改造至1500立方米/天,有效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五、整改验收情况

经核查,针对第22项督察反馈问题(水污染防治能力存在不足)制定的整改措施科学合理,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有力,各项措施均按计划落实到位,短期目标全面实现,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整改成效显著且可持续,自2025年以来第三污水处理厂未再发生超负荷运行现象,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达到了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226日至20263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954-2670007

联系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九龙路十字路口城管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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