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2688711
传真:0954-2688711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14室站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雪川固原马铃薯产业绿色高质量综合开发项目三期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轻工产业园 | 雪川六盘山食品(宁夏)有限公司 | 宁夏锦颐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1条5t/h的马铃薯冷冻薯条生产线、1条1t/h薯泥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施、制冷间及配电室,生产线建设地点位于现有工程1#生产车间内空地,制冷间及配电室位于1#生产车间外北侧空地。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充分落实施工场地6个100%措施;合理规划工程进度及施工时间,安排专用洒水设备,对平整前后的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施工边界应设置高度2.5m高的围挡,硬化道路、对建筑材料进行遮盖、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有效防尘措施,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砼;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区前必须除泥除尘处理,严禁车轮带泥的车辆上路行驶,运输土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应当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撒漏。施工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对固定的机械设备以及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和推土机应进行规范操作,规范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以避免带病作业引起燃油燃烧不充分等问题。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工程量很小,不产生施工生产废水。 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对于部分机械设备,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的方法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措施;闲置的机械设备关闭或者减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规定。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存点堆存;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条5t/h冷冻薯条生产线炸制过程产生的油烟经1个密闭油烟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浴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7.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成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已建成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接管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防震、减震措施并进行隔声处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残次马铃薯、薯皮薯渣、削切废料、不合格马铃薯、不合格产品由即收即运车辆收集后由周围农户拉运作为畜禽饲料;炸制过程产生的废棕榈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且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现有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323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