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3/2025-00101 发文时间 2025-06-26
发布机构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十九批群众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通报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十九批群众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通报

截至62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固原市转办第十九批信访件2件,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1。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562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NX202506160004

原州区新华百货大楼四楼餐厅营业期间,尤其是深夜,噪声大,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原州区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固原市原州区新华百货大楼总高6层,营业时间为每天9:00至22:00。大楼四楼为家电和运动服装销售,五、六楼为餐饮营业场所。原州区商务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分别于6月17日夜间和6月18日白天,在邻近百货大楼的家和园2号楼、运输公司家属楼等4个点位进行检测,噪声符合标准。商务局工作人员走访附近家和园和运输公司小区住户10户,均表示原州区新华百货四楼及五六楼餐饮营业期间未影响正常生活休息。

不属实

已办结

2

D3NX202506160023

固原市彭阳县宁夏微元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接固原市古城镇生态修复低效林改造及林木更新项目,未办理林评和环评开工建设,破坏多处林地和农田。

彭阳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群众反映的关于“未办理林评、环评开工建设”问题部分属实。固原市古城镇生态修复低效林改造及林木更新项目实为彭阳县古城镇红梅杏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提升及林下养殖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该项目需要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批)手续面积为64.46亩,但在2024年4月开工建设时未办理使用手续。现场核查时,该项目散养蛋鸡390只,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项目建设的道路为田间道路,属于非等级道路;现场建设供电线路150米,电杆3根,输变电工程电压为220V。以上建设内容均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群众反映的关于“破坏多处林地和农田”问题部分属实。宁夏微元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实施该项目时,修建的临时道路、管理用房、蓄水池及养鸡大棚等,造成部分林草地毁坏,但不涉及农田,毁坏的林草地总面积为23.22亩,其中林地面积22.30亩,草地面积0.92亩,占用林地的18栋塑料拱膜养鸡大棚已全部拆除。

部分属实

恢复破坏林地补植林地植被,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补办使用林地审核(批)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合理使用林草地。

一是6月20日,彭阳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对毁坏的22.88亩林草地进行了恢复。

二是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已对宁夏微元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并要求该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前补办使用林地审核(批)手续。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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