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400011/2025-00085 | 发文时间 | 2025-08-07 |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 “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宁政办函〔2025〕4号)要求,现将《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一 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23日
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进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一件事”高效办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要求,进一步提升档案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坚实保障,实现档案服务“一件事”“网上办”“指尖办”“跨省办”,切实提升就业公共服务便利度。
二、主要任务
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一件事”涉及人事档案托管服务、档案转入转出服务(含跨省转入、跨省转出服务)、毕业生人事档案查档服务、档案证明服务等事项。通过梳理服务事项的申请表单、申办材料、办事时限及服务流程,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及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版块),实现档案服务“一件事”“一网申请、一表填报、一窗受理、协同办理、一体反馈”。
三、办理流程
(一)毕业生档案转入
1.收到毕业生档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后,在“档案转入”页面,录入基本信息,进行“到档确认”,确认完毕后进行“接收档案材料清单”,录入档案材料清单,办理档案入库手续。
2.毕业生查询档案存放地:毕业生登录“我的宁夏”政务APP,首页点击“更多”→“就业服务”→“档案存放地查询”,查询本人档案存放地信息。
3.档案转入申请:高校毕业生通过“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版块)等选择“档案转入申请”,确定后提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如符合,审核通过并“开具调档函”,发送电子调档函,或者打印纸质调档函后盖章,按照申请人意愿(自取/邮寄调档函),等待申请人自取或邮寄调档函给申请人;如不符合存档条件,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
4.进度查询:申请人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版块),查询办理进度,如果显示审核通过,可下载电子调档函,或到政务服务大厅自取调档函或等待存档机构邮寄调档函,申请人持收到的调档函到原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存档机构收到申请人档案后办理入库手续。
5.跨省转入:存档人员通过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选择“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接转服务”进行档案转入申请。工作人员登录宁夏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开具商调函;如审核不通过,提交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流程结束。后续流程和普通档案转入操作一致。存档人员可以在人社部平台查询档案转入流程及进度。
(二)毕业生档案转出
1.转出档案申请:(1)平台外转出(即档案转到外省或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存档单位),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调档函到
公共就业服务大厅、或者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版块)填写申请,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和调档信息后,上传和留存调档函,待整理好待出库档案后,录入转出信息,办理档案转出。(2)平台内转出(即档案转到区内其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调档函到新存档公共就业服务大厅、或者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版块)填写申请,工作人员审核后“发送商调函”,原存档机构工作人员“查看调档函”(并打印),如符合转出条件,进行“调档受理”,待整理好待出库档案后,点击“办理转出”,录入转出信息,办理档案转出。
2.进度查询:申请人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版块),可以查询办理进度,如果显示审核通过,输入邮寄信息(投递方式选邮寄),或携身份证和调档函原件到服务大厅办理(投递方式选择自带)。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人邮寄或自带的调档函后,按申请人身份证号查询转出信息,出库办理。
3.跨省转出:存档人员通过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选择“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接转服务”进行档案转入申请。工作人员登录宁夏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后续操作和现有档案平台外转出流程相同;存档人员可以在人社部平台查询档案转入流程及进度。
(三)毕业生档案证明服务
1.证明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公共就业服务大厅、或者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版块)填写申请,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和资料后,录入“申请事由”等信息,并进行“证明打印”,盖章后邮寄申请人(投递方式选邮寄),或等申请人自取(投递方式选择自取)。
2.进度查询:申请人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版块),可以查询办理进度,如果显示审核通过,等待邮寄(投递方式选邮寄),或携身份证到服务大厅现场取得证明(投递方式选择自取)。
(四)毕业生档案查档服务
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和资料后,通知库房工作人员取出档案,由前台工作人员交由查阅人现场查阅。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5年4月)。对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一件事”业务事项流程重新梳理,明确线上办理申请材料、集成办理的路径,根据档案管理服务需求和应用场景,明确现有宁夏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版块)对接需求和信创改造需求。
第二阶段(2025年4月至5月)。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一件事”系统信息技术创新产业改造需求完善、代码编写、国产数据库及中间件采购、系统测试等工作。5月下旬完成信创云部署,上线试运行。
第三阶段(2025年6月)。组织市县进行试点测试,对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进行联调,确保各项内容顺利实施。
第四阶段(2025年7月至12月)。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全面推广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一件事”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五、组织实施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一件事”工作,组织编制事项清单、申请表单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指导经办系统信创云资源申请、上云部署,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对接等内容。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微信群等媒介进行宣传报道,结合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及时宣传毕业生档案服务流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高效办理。
附件: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一件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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